股骨粗隆下截骨術

股骨粗隆下截骨術

股骨粗隆下截骨術用於股骨頭骨骺滑脫的手術治療。對中度和重度的慢性股骨頭骨骺滑脫,由於頭頸位置關係的異常,改變了髖關節的力學機制,退行性骨關節炎的發生在所難免。通過截骨術,儘可能的恢復髖關節的力學關係,以延緩或推遲骨性關節炎的發生。截骨術適用於位置不良的慢性滑脫畸形癒合。畸形癒合的慢性滑脫骨骺與慢性滑脫的區別就在於前者的骺板已融合,並且不會有進一步的滑脫出現。然而Carney和Weinstein等長期隨訪結果卻顯示,截骨術後的髖關節功能均不如未進行截骨者好,因而推薦無論滑脫的程度如何均應採用原位固定術。

截骨的位置可分為近骨骺處經頸截骨、股骨頸基底部截骨、粗隆部截骨。儘管經股骨頸的截骨可以最大限度的恢復股骨頭頸的畸形,但是其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比率為2%~100%,軟骨溶解的比率為3%~37%。現在幾乎不再採用經股骨頸的截骨術。手術相關解剖。

手術名稱

股骨粗隆下截骨術

別名

轉子下截骨;subtrochanteric osteotomy;股骨轉子下截骨

分類

骨科/其它骨與關節疾患手術/股骨頭骨骺滑脫的手術治療/截骨術

ICD編碼

77.2502

適應症

股骨粗隆下截骨術適用於:

1.中度或重度移位的慢性滑脫患者。

2.陳舊性股骨頭骨骺中度以上滑脫,骨骺板已閉合呈畸形連線,關節活動良好,無明顯退行性關節炎徵象者。

術前準備

術前攝X線正位片時,應充分內旋患肢以顯示其頸乾角。一般股骨頸縱軸與股骨幹縱軸相交角度不變,只是骨骺明顯向後向下移位,形成所謂頭性髖內翻。截骨術前須先找出畸形狀態下頭頸的縱軸。如圖3.20.2.4.3-4所示,首先找出頭的中點A及頸基底部中點B,AB連線即為新的頭頸縱軸線。它與股骨幹縱軸相交於C。其夾角即為畸形狀態下之頸乾角,假設此夾角為90°,較正常頸乾角135°差45°,則可推算出務必在粗隆部截除45°之楔形骨塊,才能恢復正常的頸乾角。在C點作CD線,使<ACD=45°,在股骨頭下作一與AB線平行之切骨線EF。自E作CD平行線EG,則<FEG≤ACD D=45°。<EFG即為應截除的楔形骨塊。

麻醉和體位

腰麻或連續硬膜外麻醉。

仰臥位,患側臀部墊高。

手術步驟

1.切口及顯露

做大腿外側切口,上端起自大粗隆的頂點,向下縱行切開8~10cm。切開皮膚及皮下組織沿皮膚切口切開闊筋膜,露出股外側肌,縱行劈開該肌直達股骨。縱行切開骨膜,自骨膜下剝離顯露股骨粗隆下區。

2.楔形截骨

在股骨大粗隆區下緣,按預計所需切除楔形骨塊之大小,用薄而銳的骨刀輕輕刻一楔形輪廓,楔形的底部應位於前側和外側,楔形的尖端指向後內側。為避免在截除楔形骨塊時骨質劈裂,最好預先用手搖鑽在楔形骨塊的骨皮質上鑽一排小孔,然後用骨刀沿小孔做楔形截骨。完全截斷後,將股骨遠側外展並內旋對合截骨端。用4孔或6孔接骨板彎成合適的形狀,用螺釘固定。也可用鵝頸尖端鋼板,按所需角度預先折彎後固定。

術後處理

術後可行皮膚牽引4周。然後扶雙拐下地練習行走,但患肢不能負重。6~8周后患肢可在拐杖保護下部分負重。8周后拍片複查,直至骨骺已融合且截骨處已骨性癒合才能完全負重。

術後也可行單側髖“人”字石膏固定。6周后拆除石膏進行髖關節活動鍛鍊。患肢完全負重須待X線片證實骨骺融合截骨癒合才能進行。

有的學者認為,單純做粗隆下楔形截骨只能使頸乾角增加,不能徹底消除股骨頭與乾骺端之間的剪力,因而主張行粗隆下楔形推移截骨術。手術不同點在於:當完成楔形截骨並去除楔形骨塊後,將內側骨膜橫斷。用骨膜剝離器與截骨面平行方向伸入股骨頭下緣。將股骨幹遠段向內側推移,使之頂住股骨頭下方。外展並內旋患肢,對合截骨斷端,用接骨板固定。切下之楔形骨塊咬成碎片後再植入截骨端。分層縫合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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