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網紅的產生是有歷史背景的,是伴隨著移動端的產生讓網紅真正意義上大規模的爆發出來了。因為移動端使人群產生了一個細分的人群體系,讓某一類的人中很容易產生一個偶像,所以網紅是一個細分化人群的代表。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網紅並不是鋪天蓋地的冬粉,而是僅僅吸引了一部分人群。同時網紅和明星還有一些傳統意義上的一些差別,就是在社交領域內。網紅也是在移動端時代帶來的一個新變化。真正意義上牛逼的大網紅,一方面自己很有特點很有專業性,才藝方面也比較突出;另一方面他和他的冬粉之間利用某一些工具平台,建立了長期持續的互動性 。
在視頻風口下的娛樂網紅正當時,其實,在波瀾起伏的A股市場,更有一批被無數死忠粉追隨的網紅。他們不一定有出眾的顏值,但形象深入人心;他們不一定有動人的聲線,但出口一個觀點,可能影響你的投資 。
產生原因
“網際網路3.0時代,是意見領袖與網民互動的全媒體時代。”吸引眾多“股市網紅”入駐的點掌財經董秘王曉敏說,隨著智慧型手機、智慧型電視的普及,移動和智慧型視頻產業藍海初現。尤其在財經領域,視頻一方面能產生較強的用戶粘性,另一方面也能方便股民與專家互動、學習專業知識。王曉敏說,很多用戶之所以喜歡“股市網紅”,是因為在視頻網站上,他們的表現與在電視台做嘉賓時完全不同。視頻網站允許觀眾實時留言,包括直接質問嘉賓,滿足了觀眾與嘉賓互動的需求。在2015年牛市期間,來自觀眾的建議或意見實現每秒互動“刷屏”,主持人不得不“塗黑”處理,才能捕獲提問。
此外,互動網站提供的豐富內容也更容易得到股民認可,因為每個股民都有自己的投資偏好和邏輯,各路“網紅”的入駐,使他們找到最合心意的那一個。
創造價值
對“股市網紅”來說,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專業特長通過網際網路傳播,既收穫冬粉,也可以通過“內容創作”獲得收入。即便是免費的視頻節目,“股市網紅”依舊可以得到平台給予的相應報酬。當然,那些收費課程的收入更是隨著人氣節節攀升。捧紅“股市網紅”的平台也由此受益。根據點掌財經提供的數據,這家成立才3年的網際網路創業企業,完全沒有走“融資燒錢—再融資再燒錢”的發展模式,而是實現自我造血。王曉敏說,公司從成立第一年起就沒有虧過錢,去年淨利潤1000萬元。之所以有這樣的成績,王曉敏認為這是因為“股市網紅”代表了內容創業的價值,圍繞好的內容,個人和平台都有機會產生更高價值。
業內人士認為,從發展趨勢看,“股市網紅”的背後將是一條完整的產業鏈。除專業財經內容外,還有與之相關的投資理財、基金路演、創業項目路演等服務,提供了更多盈利機會。
所存問題
“股市網紅”並非完全沒有問題。註冊證券分析師田宜(化名)說,很多“股市網紅”不具備證券行業執業資格,所做的股市分析和推薦存在“打擦邊球”嫌疑。
具體來說,註冊證券分析師需要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後,在證券行業就職,才能獲得執業資格。獲得這一資格後,雖然可以為公眾分析股市、推薦股票,但個人不可以炒股,也不可以通過薦股直接獲利。“我們可以看到,很多‘股市網紅’一邊推薦股票,一邊自己炒股,收費課程也涉及薦股。只不過他們的做法不是職務行為,而是帶有嘉賓、個人投資者等頭銜,目前的法律法規很難約束。”田宜說,這類打“擦邊球”的行為到底會不會影響普通股民乃至股市,似乎還沒人評判。
據了解,涉嫌違法薦股在2006年就有先例。當時因在網路上傳授炒股經驗而躥紅的“帶頭大哥777”自詡為“散戶的保護神”,並以培訓的形式多次在網際網路上發布招募會員信息、收取會員費並進行證券指導。最終,法院以“帶頭大哥777”犯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
田宜指出,一些免費的薦股行為也可能有問題:“表面雖然沒有收費,但如果 ‘股市網紅’在推薦前進行股票交易,獲得利益,這個合法合規嗎?”他說,“股市網紅”和相關平台屬於新生事物,針對這些人群和平台的監管也應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