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符號

聽覺符號

以聽覺符號為作品的基本符號,這些符號主要包括人聲、音樂和自然聲,這些符號的共同特徵是,以人的聽覺器官為主要的感覺器官。在作品的存在形態上,以時間性分布為主要特徵。作品的結構,是通過基本符號在時間上的有規律分布來形成的。

概述

聽覺符號聽覺符號
每個人的語音具有各自獨特的聲學特徵和參數,甚至在不同語境下同一人的話音,其聲學特徵也會產生明顯的變化。人的聽覺系統可以把許許多多人發出的,聲學特徵千差萬別的元音[ o:] 歸結為[ o:] 音位(模式);可以把千百把小提琴演奏的,音色各不相同的樂聲歸結為小提琴的聲音模式等。聽覺是接受聲音感覺,通過這些感覺語言才被感受。兒童在會說話之前首先必須聽到,然後理解他們所聽到的內容,還必須能把這些被理解詞語符號同語言運動系統聯繫起來。聽覺分析能力是通過無數次條件反射建立而成。符號是信息的外在形式或物質載體,是信息表達和傳播中不可缺少的一種基本要素。聲音語言是人類掌握的第一套完整的聽覺符號體系。表現為如聲音的高低、大小、速度的快慢等。

主要功能

聽覺符號聽覺符號

1、表述和理解功能。傳播的目的是交流意義,需藉助可感的物質形式。人與人之間的傳播活動首先表現為符號化和符號解讀的過程。反饋的過程也伴隨著在符號解讀基礎上的再次符號化活動。

2、傳達功能。意義具有了一定的物質形式,由符號承載,才能在時間和空間中得到傳播和保存。

3、思考功能。思考是內在意識活動,是內在的信息處理過程。思考本身就是一個操作符號、在各種符號之間建立聯繫的過程。

分類

聽覺符號聽覺符號

聽覺符號系統分為抽象聽覺符號和具象聽覺符號。抽象聽覺符號是指運用概念、判斷、推理思維形式,來反映並獲取信息內容的傳達、人物思想感情的表達、主題理念的轉達的有聲語言。與此相對應的具象聽覺符號則主要包括現場音介、音樂歌曲等元素。

重要聽覺符號--音樂

聽覺符號聽覺符號

音樂藝術既生動、鮮明,又飄渺、抽象;既無需藉助詮釋、譯述而能給人以直接的感受,又往往令人覺得深邃高遠、撲朔迷離、難以言狀。音樂是一種表現力極強的、獨特的藝術品種。這首先由於它賴以存在的物質材料,不是一般意義的聲音;是人在漫長的歷史實踐中,經過反反覆覆的選擇而留取下來的,經過多方面加工組織起來的一些特殊的聲音,它們源於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但又超脫了"自然客體"的屬性。譬如,從高低方面講:太高太低的、不易清晰聽辨和不便準確控制的聲音,都被陸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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