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基礎教育

職業基礎教育是德國職業教育體系中的一環。1969 年頒布的聯邦《職業教育法》對其作出規定:學制 1 年,稱“職業基礎教育年”,屬三年職業義務教育中的第一年。通常由部分時間制職業學校以全時制形式來實施,也有的採取學校與企業合作的方式,由企業承擔實踐訓練部分。訓練分 13 個職業領域進行, 即經濟與管理,金工技術,電工學,建築技術,木工技術,紡織技術與服裝加工,化學、物理和生物學,印刷技術,裱糊技術和房間布置,身體保養, 保健,營養與家政,農業,共涉及 220 門職業。

各職業領域的課程分為三個方面:(1)普通課,包括德語、社會學、體育、宗教;(2)專業理論和專業實踐課;(3)選修課。目的是在各職業領域中,介紹一個寬廣的具親緣關係的職業共需的職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判斷能力,並加深普通教育,為進一步接受專業訓練打好共同的基礎。其作用在於使人具有職業上的應變能力和適應不斷提高的訓練職業的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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