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標
職工人數計畫的主要指標是:
(1)計畫期末(年末)職工人數:指計畫期末達到的職工人數。
(2)計畫期新增職工人數:指計畫期末比報告期末增加的職工人數,前兩個指標的作用是反映職工人數增長的變化,以便控制新招收,補充和調入職工。
(3)計畫期平均人數:指計畫年度內所平均擁有的職工人數。它為計算勞動生產率和平均工資提供依據。
編制依據
編制職工人數計畫的依據:
(1)上級主管機關的指示和下達的指標或控制數字;
(2)生產、建設計畫任務;
(3)先進合理的勞動定額水平和編制定員;
(4)勞動力節約挖潛的措施;
(5)現有人員的構成情況。企業職工人數計畫必須經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審查批准,並作為國家控制指標下達,嚴格執行,不得突破。
我國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人數計畫,分別由國家和省,市、自治區編制下達,除國家控制和規定的計畫指標外,屬於省控制和下達的指標有:
(1)職工人數中的臨時工人數;
(2)技工學校畢業生人數;
(3)國營農、林,牧、漁場新增職工人數。
今後,隨著勞動制度的改革,在服從國家計畫和管理的前提下,企業有權決定用工辦法,這樣做,有利於計畫管理的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進一步完善計畫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