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工作制

職位工資制是傳統而普遍的工資制度,我國至今主要停留在職位工資制階段。 職位工資制主要反映員工所承擔的職位的價值,“對崗不對人”。 職位工資制的優點是:易於操作,只要職位評價合理,一定程度上能夠調動員工的勞動積極性。

職位工資制是傳統而普遍的工資制度,我國至今主要停留在職位工資制階段。職位工資制主要反映員工所承擔的職位的價值,“對崗不對人”。其基本方法是把各種各樣的任務被歸類為職位,專家們進行職位評價,確定不同職位的相對價值,建立職位結構;再根據市場薪資調研及組織業績和人事戰略,確定組織中全部職位的平均工資水平;最後確定每個職位的絕對工資水平,形成工資結構。這樣,每個職位都會對應某一薪金等級,員工在什麼職位就領取什麼工資,員工可以從某個職位到另外一個職位進行流動,但各個職位本身及其所對應的基本工資是不變的。
職位工資制的優點是:易於操作,只要職位評價合理,一定程度上能夠調動員工的勞動積極性。但是,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職位工資制已越來越顯示出其弊端:因為不考慮員工是否具有的超出本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因此,人們要想獲得更高報酬,就只能從事更高級別的職位,而且人們一旦占據該職位,即使不做很大努力,同樣享有該職位的一切待遇,這必然使得那些已經具備條件,更具競爭力,但只是由於職位的缺乏而不能及時得到晉升的員工產生不公平感。同時,職位越高,職數越少,晉升越難,加之如今的組織結構趨於扁平化,導致中層管理人員規模下降,使得員工的提升機會更趨減少,職位的激勵作用因之大大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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