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在教育培訓活動中,因材施教是進行教學的基本原則。任何教育和培訓活動本身都需要通過對教育對象的考試(考核)去診斷培訓教學的問題,檢驗培訓教學的效果和掌握培訓教學的進度,這是加強培訓管理,提高培訓質量和實現培訓目標的必要措施和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講,在培訓教學活動中,應該是“誰培訓,誰考核”。但是,如果考試活動涉及到培訓質量評定和人員選拔等目的,則應按照“考”“培”分離的原則,實行統一組織的考試,如普通教育中的各種統考。職業技能鑑定是與勞動力市場的建立和發展緊密相聯的,市場競爭的機制要求職業技能鑑定必須面向全社會,實行統一的鑑定標準和規範,建立公正的考核鑑定制度,並形成權威的資格認證體系。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職業技能鑑定只能由政府或政府授權的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實施。因此只有通過專門的鑑定機構,採取“考”“培”分離的原則實施職業技能鑑定,才能公正地評價各種職業培訓的教學質量和水平
背景
2016年0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再次公布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至此,職業資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集中清理工作,及時取消了一大批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職業資格,初步遏制了職業資格過多過濫的勢頭,減少了人才從業壁壘,減輕了人才負擔和社會成本,釋放了人才創新創業新活力和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新動能,推動了政府在人才管理方面的職能轉變,提高了職業資格管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水平。
據介紹,目前,國家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方面主要採取兩種方式:一是職稱評審,二是職業資格制度。職業資格制度不能覆蓋的,可以通過職稱評審的方式進行評價。另外,針對技能人才評價,人社部建立了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和職業院校職業資格認證相結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人社部正在深入推進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包括職稱制度改革和職業資格制度改革,要建立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人才評價制度。通過以上措施,不斷改革完善人才評價機制,保證人才評價標準不降低,人才評價服務不斷檔。
問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湯濤在訪談中分析,考試和培訓沒有分開,大量的培訓機構借職業資格名義從中牟取利益,這個問題是職業資格管理中最突出的問題。有些培訓機構虛假宣傳、非法培訓、違規收費。還有一些是在考試過程中串通作弊、破壞秩序,達到盈利的目的。甚至有個別的考試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出現違規違紀的情況。在職業資格的考試和鑑定過程中都有一個如何加強管理的問題,這是我們面臨的很大的或者說是最突出的問題。
另外,自行設定職業資格的現象仍然是比較嚴重。因為國家層面還沒有形成科學規範的框架體系,包括法治建設相對滯後,有效監管上也有差距。有些地方、部門自行設定的職業資格,甚至一些行業協會、社會機構受利益驅動自行設定的職業資格都面臨一個應該取消的問題。2016年4月人社部專門就減少職業資格落實情況下發通知,把自行設定的取消。
如何解決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湯濤表示,哪些職業資格是國家設定但是由行業協會來具體評價的,需要從國家層面有一個框架體系,但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現在著手要解決的最突出的問題就是要減少、壓縮、取消。在這一過程中,行業部門、協會學會都不得再自行設定職業資格。同時,行業組織承接職業資格具體認定工作的力度確實也是需要加大的,不應該是考試機構或者是培訓機構來搞職業資格的鑑定。湯濤反覆講到考試和培訓要分離,考試和鑑定要分離,鑑定、授證、頒證的機構不要和培訓機構結合在一起,一結合在一起就有一個利益驅動,就把市場搞亂了,而且它帶來的一個問題就是運動員和裁判員不分。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加強職業資格設定實施監管。加強日常監督,加大對地方減少職業資格工作的督導,暢通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持續查處“掛證”行為,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持證人員信用管理體系,推動信息共享,實行違規者行業禁入。嚴格落實“考培分離”,斬斷利益鏈條。加強“組織考試作弊罪”的宣傳,修訂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修訂職業技能鑑定規定,嚴厲打擊“助考”犯罪活動,淨化職業資格管理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