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嫚

老嫚

中國傳統婚禮中,喜娘是必不可少的角色,“扶持新娘梳妝拜謁,立侍房闥”都是喜娘的事,一般由家族內的“全福奶奶”充任。在浙江寧紹地區,喜娘由女性墮民———老嫚擔當。

墮民

墮民與樂戶、蛋戶和佃戶等一樣屬於區域性賤民,不許讀書、科舉和做官,也不許與平民通婚雜居。墮民的起源已難考證,但至少在明代已經廣布於寧紹地區。

老嫚(攝於30年代初) 老嫚(攝於30年代初)

在四時八節的討彩頭和紅白喜事做些約定俗成的服役性事務是墮民的特權,墮民視這種俗稱“做墮民”的“走動權”,為他們的“田地”。一般墮民家擁有幾戶到一二百戶這種“走動權”,即使窮到沒有這種“走動權”也會幫其他墮民“做墮民”。“做墮民”收入是墮民家的基本收入,判斷墮民家境好壞主要依據擁有這種“走動權”的戶數及主顧人口和家境。尤其是老嫚做喜娘的收入更為可觀。墮民一般被叫他"大貧",女性墮民婚前稱“鰻線”(鰻與嫚諧音,鰻線即小鰻),婚後則稱老嫚或喜婆。老嫚去世,由其媳繼承,代代相傳。非至極窮,絕不願與舊主人斷絕關係而將走動權出賣與其他老嫚。轉賣走動權可不必徵得主家同意,但轉讓雙方須立契據。轉讓價格視主家貧 富、人口多少等商定,每戶大洋數十元至百元不等。

老嫚

老嫚為大戶人家姑娘做喜娘的收入,民間誇張地認為“嫁個姑娘,買畝田”(喜娘的收入可買畝田)。這是因為紹興人辦喜事是墮民老嫚的市面,老嫚成婚禮中最忙碌的人,操持婚禮,服侍新人,指教新人,保護新人,招待客人,活躍氣氛,把喜娘的角色演繹得盡善盡美。

紹興人婚嫁雙方各用自己的老嫚。女方家的老嫚主管新娘,人稱“送老嫚”。男方家的老嫚主管新郎,人稱“接老嫚”。老嫚在“吉期”前一天來主顧家,一直忙到婚禮結束後才回家。 大戶人家的老嫚在“吉期”前三天來臨,做喜娘的老嫚梳著“ 老嫚頭”(在盤著的頭髮外罩著一長約八寸寬約二寸半的假髮套,高高聳立在後腦),手臂挽著“ 老嫚籃”(一隻高七八寸、底盤一尺見方、棕色桐油漆過的竹籃),籃內裝“老郎菩薩”模樣的小木質菩薩、“三星菩薩”畫像及一些生活用品如傘鞋等物。

送老嫚

新娘家的婚禮如“祝禧福”、“氵忽浴”、“開臉”、“溜懷”、“獻妝”和“洗臉”等儀式都由“送老嫚”主持。“祝禧福”儀式就在“送老”到主顧家後舉行。老嫚取出“ 三星”像掛到正廳牆上後,把主顧家準備好的三碗茶、三盅酒、三盤水果端上桌,點上三根香燭,扶著新人跪拜“三星”像。“氵忽浴”儀式在婚禮正日舉行。老嫚嘴中討著彩頭,一手拿著放有染紅了的乾果和雞蛋的礱篩,一手用熱水從礱篩淋到大腳盆,然後用腳盆水絞毛巾給新人做揩拭狀,重複三次才算完成。“開臉”儀式在花轎來前舉行。先是扶新娘拜“ 開臉菩薩”,接著主顧家端出裝有紅綠各色的兩個雞蛋及紅綠絲線、 鵝蛋粉、胭脂粉等化妝品的開面盤,“送老” 用紅綠蛋在新娘臉面左右上下各滾三次,口中念著:“像蛋那樣白,像蛋那么嫩”,用紅綠線絞掉新娘臉上汗毛,用竹夾修整眉毛,用撲粉胭脂上妝。最後的步驟是給新娘扎 髮髻:用新娘頭上拔下的七根或十根長發,與新郎頭上拔下來的同樣數量的頭髮絞搓成“發線”,給新娘紮成“髮髻”,意喻“ 結髮夫妻”。“溜懷”儀式是在男方迎親吹鼓手緊鑼密鼓聲中進行的,新娘端坐在正廳,“送老”一邊拿兩隻紅蛋( 也有些地方為一雙筷子) 在新娘懷中“溜”一圈,一邊討著“快生快養”的彩頭。“溜懷”儀式結束後,“送老嫚” 就開始為新娘上轎作準備。她先用“照妖鏡”在轎內照一下,一邊念著“多福多壽多子孫,越富越貴越康寧”的彩頭,一邊把“火熜”和兩節甘蔗放入花轎內。之後回到房中扶新娘到正廳拜別祖先和親朋。新娘拜別完,“送老嫚” 為新娘綴緊“兜腳綢”,穿好“紅羅大袖”,戴上“花冠”,蓋正紅頭巾。新娘上轎後,“送老嫚”拆下“兜腳綢”,邊拆邊討著彩頭:“會做媳婦兩面光,管了娘家管夫家,娘家夫家都要管”。新娘下轎後“送老嫚”要馬上“獻妝”:新娘出嫁一些貴重細軟如金戒子、珍珠髮夾等由“送老嫚”用紅絲線綴在紅紙板上,在主婦過目後放入梳妝箱內,花轎到男家後得馬 上交給新娘的婆婆。“送老嫚”主持的最後一個儀式是為新娘“洗臉”:紹興人成親在半夜舉行,等婚禮結束往往天亮,“送老嫚”稟知新娘婆婆:“太太,我們大小姐要化妝了,洗面用帳子洗還是用衫襯洗?”據說用帳子洗 新郎將來必定發達,用襯衫洗將來新娘對公婆非常孝順。此儀式完後,“送老嫚” 才正式給新娘洗臉梳妝。

接老嫚

“接老嫚”也操持許多重要的儀式。男方的“祝禧福”和“氵忽浴”由“ 接老嫚”主持,另外,“送三茶”、 “撒帳”、 “送子”儀式中也由她主持。“送三茶”在新娘下轎前舉行:“三茶” 指桂圓茶、棗子茶和茶葉茶。“接老嫚” 一碗碗端給轎中新娘喝,還要根據茶的特徵討著彩頭。拜堂後新人入洞房, “接老嫚” 便舉行“ 撒帳”儀式:餵新人各七顆小湯糰後,迅速放下帳門,使新郎和新娘隔一層薄帳,避“熱臉沖熱臉”之禁忌。翌日清早,“接老嫚”端著裝有“送子菩薩”的一個小木盤入新房,把“送子菩薩”坐放在新人床中間,點上香 燭,扶新郎新娘跪拜,門外的男墮民燃放百子炮杖討祝願多子之彩頭。

其他職責

老嫚除操持婚嫁儀式外,另一個重要的職責是扶持、指教和保護新人。從進門起老便不時提醒新人婚禮中的注意事項,在婚禮儀式舉行過程中老嫚更是時不時的提示和手把手的規範。“送老嫚”還要指教新娘婚後家庭生活、夫妻性生活等婚姻知識。

在拜堂和坐床儀式時, “接老嫚”和“送老嫚”都會緊張地站穩馬步,扶好新人,儘量幫自 己方的新人多占位,至少不讓對方多占,因為據說誰多占了位,誰婚後權力就大。這可難為了“送老嫚”,因為新郎方的伴郎往往會明目張胆地把新郎推向新娘方以達到新郎多占位的目的,如果“送老嫚”弱小,新娘甚至有被推倒的可能。一旦發生這種情況,被視為“送老嫚”失職, 她將無法向新娘家交代。在新娘過門檻時、“傳代” 儀式和鬧房時,“送老嫚” 也會堅定地維護著新娘的利益。據說新娘在進夫家大門時踏門檻可以把小叔小姑踏死了,有些新娘入嫁小叔小姑多的家庭就會有意識地踏門檻。在“傳代”儀式時,如果“袋”與“袋”連線不到位,“送老嫚” 有權阻止新娘邁步。在鬧房時,“送老嫚” 也需幫著新娘應對,如新娘不能作答,“送老嫚”代答,如鬧房者說話行為出格,“送老嫚” 要笑臉制止。

收入

老嫚是婚禮中最忙碌的人,不過老嫚的收入也相當可觀。除了婚禮結束時從主顧處獲得作為勞動報酬的賞錢外,老嫚還會得到名目繁多的賞錢賞物。嫁妝越豐厚,主顧給的報酬 越多;婚禮的儀式越繁,所賞的名目越多;服侍的對象越多,給賞的人越多。這些賞錢賞物約定俗成而付,是老嫚的特權。“送老嫚”如覺得男方給的“梳妝錢” 太少,竟有權阻止新娘下花轎。更有意思的是,平民不辦婚禮也要給老嫚名為“子孫錢”的賞錢,還得賠上些“ 經濟 條件不允許,辦不起婚禮”等辯解的話。

結局

民國以來,紹興出現西式婚禮現象,但老嫚仍可在其婚後討些“子孫錢”。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老嫚才逐漸退出歷史舞台。主要因為:一方面,繁雜 的傳統婚禮儀式被視為“ 封建迷信”加以批判,民間的婚禮儀式越來越簡約化和“革命”化,老嫚原來操持的儀式不合時宜,單位對婚事包辦得越來越多,老嫚越來越不被新社會婚禮所需要; 另一方面,墮民的稱謂被取消,劃入勞動人民的陣營,成為“新社會的主人”,越來越多的老嫚不願“做喜娘”。如今的紹興雖仍有個別老嫚遺老偶爾做回喜娘,但遠沒有了封建社會婚禮中的地位。他們後繼無人,難有市場,隨著她們的老死,絕跡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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