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7〕38號)、中共遵義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遵發〔2007〕5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三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市府明電〔2007〕173號)檔案精神,繼續深入推進我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有效防範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十一”黃金周和黨的十七大期間安全,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於2007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縣開展第三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習水縣2007年第三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楊朝剛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羅利強 縣政府辦黨組成員、國教辦主任
封月培 縣安監局局長
余長洋 縣公安局局長
成 員:各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專業安全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督查組,具體負責對各地各部門各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各鄉鎮(區)、各行業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相應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開展本地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二、檢查時間
各鄉鎮(區)、各生產經營單位自查時間為2007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
縣人民政府督導檢查時間為2007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
三、檢查重點和內容
(一)各級各有關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抓好今年後四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精神的情況。
(二)各鄉鎮(區)貫徹落實7月20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9月5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緊急視頻會、9月11日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9月12日全縣安全示範鄉鎮創建工作會議精神的情況。
(三)各地各部門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情況。
(四)各行業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整治的情況。
道路交通和水上運輸安全:對超速、超載、超限等違法違章違紀行為的查處情況;對危險路段排查、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對客運企業日常監管工作落實情況。
煤炭礦山安全:重點是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工作進展落實情況;打擊取締非法采煤窩點工作落實情況;新、改、擴建項目和資源整合礦井的監管、監察工作情況;煤礦“一通三防”措施落實及日常管理工作情況。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有關企業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採工藝和有關安全生產標準進行生產;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是否實施關停整改;對非法無證開採的,是否取締;有關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建築施工安全:《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是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監管情況;公路、橋樑、電站、水庫等重點工程建設中,地質勘探、工程設計、建築施工和工程監理是否把施工安全和防止地質災害的措施列入整體工程設計中並有詳實要求;建設項目安全施工“三同時”制度是否落實。
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人員密集場所和農村村寨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檢查是否落實到位;各類樓堂館所等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器材設施配備是否完善;消防教育培訓是否有效開展,員工對消防器材能否正確使用操作;自救互救培訓是否開展,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切實可行。
危化物品及民爆物品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得到執行;非法小化工企業、非法煙花爆竹作坊以及非法經營儲存點是否查處並依法取締;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各個環節監管是否落實。
旅遊景區安全:切實按照上級假日辦的要求,對運輸安全及景區內的觀光車、遊樂設施、橋樑、護欄等進行檢查,確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規定要求,凡未經檢查合格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
中國小安全:要對中國小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一是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落實到位,緊急救援預案是否制定詳細、周密;二是安全設施是否符合標準要求;三是是否有效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各鄉鎮(區)和各行業部門,對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是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責任體系、重大危險源監控體系、應急救援體系”三大體系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法》、《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落實是否到位。
特種設備、防雷、電力設施等行業安全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組織檢查。
四、檢查方式
一是鄉鎮(區)、部門開展自查,並組織對本地區本行業開展檢查。二是縣政府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各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安全生產督查組組成及分工:
第一組:縣交通局牽頭,公安局、安監局、農機局、農業局、畜牧局參加。
督查範圍:桑木、回龍、二郎、永安、二里、官店、桃林、仙源等鄉鎮。
第二組:縣國土局牽頭,公安局、鄉企局、農機局、監察局參加。
督查範圍:醒民、同民、土城、隆興、習酒、程寨、三岔河、民化等鄉鎮。
第三組:縣公安局牽頭,農機局、國土局、鄉企局參加。
督查範圍:東皇、良村、溫水、大坡、寨壩、坭壩、雙龍、馬臨等鄉鎮(區)。
第四組:縣安監局牽頭,煤管局、國土局、工商局參加,對縣內煤礦進行全面檢查。
第五組:縣經貿局牽頭,安監局、質監局、公安局、消防大隊、總工會參加。負責督查酒類企業、危險化學品、民爆品經營單位及商貿企業。
各組車輛由牽頭單位負責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各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必須要有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抽調責任心強,有一定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的同志參加,針對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制定可操作的檢查方案,有目的、有重點的進行檢查。
(二)檢查必須嚴格按照《貴州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深入基層,深入企業,不能走過場和搞形式。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實行“編號登記、限期整改、專人負責、複查消號”,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對檢查不到位或走過場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要追究有關檢查人員的責任。
(三)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事故隱患的,必須立即責令整改;整改過程中不能保證安全的必須停產;對非法生產經營的,必須立即予以關閉。對不具備供應電力和炸材的煤礦、非煤礦山、建設工地,檢查單位要及時函告電力和公安部門處理。
(四)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安全條件或存在事故隱患的,責成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五)安全檢查情況由各鄉鎮(區)、各安全督查組於10月25日前報送縣安委辦。
本次檢查列入全年目標考核內容。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