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島國

群島國

群島國指全部由一個或多個群島構成的國家,並可包括其他島嶼。包括若干島嶼的若干部分、相連的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彼此密切相關,以致這種島嶼、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在本質上構成一個地理、經濟和政治的實體,或在歷史上已被視為這種實體。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群島國

群島國群島國

英文名稱:archipelagostate;archipelagicstate

定義1:領土全部由一個或多個群島組成的國家。所屬學科:地理學(一級學科);海洋地理學(二級學科)

定義2:由一個或多個群島構成的國家。所屬學科:海洋科技(一級學科)

具體含義

群島國指全部由一個或多個群島構成的國家,並可包括其他島嶼。

“群島”是指一群島嶼,包括若干島嶼的若干部分、相連的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彼此密切相關,以致這種島嶼、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在本質上構成一個地理、經濟和政治的實體,或在歷史上已被視為這種實體。

群島國制度

群島國制度是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斐濟模里西斯等群島國首先提出的,並得到1973~1982年第3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的肯定。

聯合國第3次海洋法會議制訂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群島國可以採用群島基線作為領海基線,從這些基線起量領海,基線以內的水域為群島水域,屬於群島國的主權

群島國風光群島國風光

群島基線的理論根據是,由於這些島嶼和其間的水域及其他自然地形,彼此密切相關,以致這些島嶼和水域同其他自然地形在本質上構成一個地理、政治和經濟實體,或在歷史上已被視為這種實體。

群島國基線

所謂群島基線指連線群島最外緣各島和各乾礁的最外緣各點的直線。其理論根據是,由於這些島嶼和其間的水域及其他自然地形,彼此密切相關,以致這些島嶼和水域同其他自然地形在本質上構成一個地理、政治和經濟實體,或在歷史上已被視為這種實體。

群島群島

1.群島國可劃定連線群島最外緣各島和各乾礁的最外緣各點的直線群島基線,但這種基線應包括主要的島嶼和一個區域,在該區域內,水域面積和包括環礁在內的陸地面積的比例應在一比一到九比一之間。

2.這種基線的長度不應超過一百海里。但圍繞任何群島的基線總數中至多百分之三可超過該長度,最長以一百二十五海里為限。

3.這種基線的劃定不應在任何明顯的程度上偏離群島的一般輪廓。

4.除在低潮高地上築有永久高于海平面的燈塔或類似設施,或者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與最近的島嶼的距離不超過領海的寬度外,這種基線的劃定不應以低潮高地為起訖點。

5.群島國不應採用一種基線制度,致使另一國的領海同公海或專屬經濟區隔斷。

6.如果群島國的群島水域的一部分位於一個直接相鄰國家的兩個部分之間,該領國傳統上在該水域內行使的現有權利和一切其他合法利益以及兩國間協定所規定的一切權利,均應繼續,並予以尊重。

7.為計算第1款規定的水域與陸地的比例的目的,陸地面積可包括位於島嶼和環礁的岸礁以內的水域,其中包括位於陡側海台周圍的一系列灰岩島和乾礁所包圍或幾乎包圍的海台的那一部分。

8.按照本條劃定的基線,應在足以確定這些線的位置的一種或幾種比例尺的海圖上標出。或者,可以用列出各點的地理坐標並註明大地基準點的表來代替。

9.群島國應將這種海圖或地理坐標表妥為公布,並應將各該海圖或坐標表的一份副本交存於聯合國秘書長

群島國主權

群島國主權及於群島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所包含的資源。群島國還可以在群島水域內用封閉線劃定河口、海灣和港口的內水界限。

群島國風光群島國風光

1.群島國的主權及於按照第47條劃定的群島基線所包圍的水域,稱為群島水域,不論其深度或距離海岸的遠近如何。
2.此項主權及於群島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所包含的資源
3.此項主權的行使受本部分規定的限制。
4.本部分所規定的群島海道通過制度,不應在其他方面影響包括海道在內的群島水域的地位,或影響群島國對這種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所含資源行使其主權。

法律依據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群島基線的使用規定了一些限制。群島基線所包圍的區域內的水域面積同包括環礁在內的陸地面積的比例,應在1:1到9:1之間。這種基線的長度應不超過100海里,但其中至多3%可以超過這個長度,最長以125海里為限。基線的劃定應不明顯地偏離群島的一般輪廓。群島國不應採取一種基線制度,致使另一國的領海同公海專屬經濟區隔斷。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群島國對群島水域的主權的行使,應尊重其相鄰國家的傳統權益,以及兩國間的現行協定,承認相鄰國家在群島水域內傳統的捕魚權利,尊重其他國家鋪設的現有海底電纜。所有國家的船舶在群島水域和鄰接的領海享有無害通過權,但群島國可以指定適當的海道及空中航道,以便外國船舶和飛機不停留地迅速地通過或飛越。為了保護國家安全,必要時群島國可以在特定區域暫時停止外國船舶的無害通過權。

關於群島基線制度是否適用於構成大陸國家的一部分領土的群島,在第3次海洋法會議上有不同的意見。多數國家主張不適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只適用於群島國。但在實踐上不少國家頒有法令,在其沿海的群島或遠離海岸的群島採用直線基線為領海基線,並將基線以內的水域視為內水。

世界最大的群島國

國名:印度尼西亞共和國(TheRepublicofIndonesia)

印度尼西亞印度尼西亞

獨立日:8月17日(1945年)
國慶日:8月17日(1945年)
國旗:由紅、白兩個長方形構成。上為紅色,下為白色,各占旗地一半。紅色象徵勇敢,白色象徵公正和純潔。
國家元首:總統梅加瓦蒂·蘇加諾,2001年7月23日宣誓就職,是印尼第5任總統,同時也是印尼歷史上首位女總統。
自然地理:位於亞洲東南部,地跨赤道。由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間1萬多個大小島嶼組成,陸地面積為190.4443萬平方公里,素稱千島之國。領海面積約是陸地面積的4倍。北部的加里曼丹島與馬來西亞接壤,紐幾內亞島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相連。東北部面臨菲律賓,東南部是印度洋,西南與澳大利亞相望。
人口:2.0345億(2000年6月統計),有100多個民族。官方語為印度尼西亞語,地方語言和方言約300種。約88%的居民信奉伊斯蘭教,10%的居民信奉基督教,印度教和佛教約各占2%。
首都:雅加達(jakarta),位於爪哇島上,有人口838.5萬(2000年人口普查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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