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史

美國最高法院史是一部美國施瓦茨編著的美國法律文庫叢書,後在2005年經畢洪海翻譯給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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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史美國最高法院史

“美國法律文庫”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在1997年10月訪美期間與美國總統柯林頓達成的“中美元首法治計畫” (Presidential Rule of Law Initiative)項目之一,由美國新聞署策劃主辦、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翻譯出版的一大型法律圖書翻譯項目。“文庫”所選書目均以能夠體現美國法律教育的基本模式以及法學理論研究的最高水平為標準,該項目計畫翻譯百餘種圖書,全面介紹美國高水平的法學著作,是迄今中國最大的法律圖書引進項目。“美國法律文庫”著作將陸續推出,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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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是按照年代組織的。除了有關不同首席大法官領導下的最高法院的章節之外,還有關於4個分水嶺案件的章節——這些分水嶺案件既突出了最高法院是如何運作的,亦突出了重大判決對整個國家和最高法院自身的影響。我希望這本書的讀者不僅限於專研此一主題的專家。作者儘量以一種非技術性的風格進行寫作,以便本書不會讓普通讀者望而卻步,法學教授撰寫的著作通常都會使普通讀者厭煩。誠如一句格言所述,戰爭是如此重要的一個問題以至於不能交由普通大眾。最高法院的工作在我國同樣如此重要,亦不能僅交由法律工作者和法學教授。最高法院的歷史機能尤其如此。要是不理解最高法院在歷史中所起到的作用,就很難完整地理解美國的歷史。在許多情形下,最高法院的判決成為美國發展史中至關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作者簡介

伯納德·施瓦茨(1923—1997),紐約人。曾執教紐約大學法學院45年,去世前任塔爾薩大學查普曼傑出法學教授。施瓦茨被公認為行政法、比較法學、法律史和憲法方面的權威。一生著述有60餘部,文章無數,其中最為著名的是關於美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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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導言:“司法機關職責的真正本質” 第一章:早期最高法院(1790—1801) 第二章:馬歇爾法院(1801—1836) 第三章:坦尼法院(1837—1864) 第四章:分水嶺案件:德雷德·斯科特訴桑福德(1857) 第五章:戰爭與重建(1861—1877) 第六章:蔡斯與韋特法院(1864—1888) 第七章:富勒法院(1888—1910) 第八章:分水嶺案件:洛克納訴紐約州(1905) 第九章:懷特和塔夫脫法院(1910—1930) 第十章:休斯法院(1930—1941) 第十一章:斯通和文森法院(1941—1953) 第十二章:沃倫法院(1953—1969) 第十三章:分水嶺案件:布朗訴教育委員會(1954) 第十四章:伯格法院(1969—1986) 第十五章:分水嶺案件:羅伊訴韋德(1973) 第十六章:倫奎斯特法院(1986--2005) 結語附錄:最高法院大法官參考書目案例表索引譯者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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