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遊投保旅遊保險是旅遊途中必不可少的一份“裝備”,身處陌生國家,增加了意外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因此境外旅遊保險就顯得格外重要。投保境外旅遊保險,要同時考慮人身意外、個人財物、緊急救援、醫療等保障。美亞“萬國遊蹤”境外旅行保障計畫是保障最為周全的境外旅行保障計畫,涵蓋境外旅行期間意外傷害、疾病和財務損失等,24小時全球緊急醫療救援和旅行支持服務,並且符合申根簽證要求,同時備有短期和全年計畫供您選擇。
產品特色
1、承保年齡1-80周歲,期限1天到1年多次往返,方便靈活,自由選擇;
2、全年旅行保障:在這一年內可以多次旅行,每次旅行不超過182天,每次的旅行均在保障範圍內,一年可多次往返使用,無須每次出遊買一次保險。
3、三種計畫可以按需選擇,其中鑽石計畫符合申根簽證要求;
4、完全滿足使館要求,讓您簽證時絕無後顧之憂。不論任何原因拒簽了,開心保100%退還您的保費,讓你沒有任何損失。
5、保障周全,涵蓋境外旅行期間意外傷害、疾病和財物損失等;交通工具意外雙倍賠付;旅行的變更和延誤都可獲賠,證件遺失、個人錢財、家居財產損失都可以獲得保障,境外遭遇綁架和非法拘禁也承保,讓您旅行無後顧之憂。
6、24小時全球緊急醫療救援和旅行支援服務,包括緊急醫療、安排入院許可、費用墊付、證件遺失協助、簽證天氣等資訊服務。
7、承保熱門娛樂活動,如滑雪、潛水、騎馬、腳踏車、露營、漂流、攀岩等;
8、網路投保更便捷。
保障權益
意外保障
1、意外身故、燒傷及殘疾保障——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導致身故、燒傷或殘疾,我們將一次性給付保險金。
2、雙倍給付意外傷害(不適用於未成年人)——旅行期間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時,因意外事故導致身故、燒傷或殘疾,除獲以上意外身故、燒傷或殘疾保險金,我們將再按同等金額給付保險金。
緊急救援服務
1、緊急醫療運送和送返——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我們將承擔醫療運送和送返所發生的費用。
2、身故遺體送返——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不幸身故,我們將承擔安排遺體送返所發生的費用(其中喪葬保險金以1.6萬為限)。
3、未成年人旅行送返費用補償——旅行期間被保險人遭受嚴重身體傷害需住院治療或不幸身故,我們將承擔一張與被保險人同行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返回中國常住地的經濟艙機票的票款或者補償改簽機票的差價。
4、醫療補償——賠償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而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
5、慰問探訪費用補償——若被保險人於旅行期間身或遭嚴重身體傷害而住院治療,我們承擔被保險人的一名成年直系親屬前往探訪的交通費和住宿費。
旅行變更保障
1、旅行延誤——若由於惡劣天氣、罷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導致飛機或輪船延誤,每延誤5小時,可獲賠償300元。
2、旅行變更——被保險人因為直系親屬身故或遭受嚴重身體傷害需住院治療,目的地發生自然災害等承保風險而需要改變預定行程,我們將賠償該被保險人實際未使用且不可退還的旅行費用及旅行開始後,為前往旅行目的地或返程而額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旅行費用。
財物保障
1、旅行證件損失——賠償被保險人為重置因被搶劫或盜竊而損失護照、旅行票據等旅行證件所支付的費用及相關交通、住宿費用。
2、家居保障——賠償旅行期間被保險人境內經常居住地因盜竊、火災、水管破裂等造成的家居物品的損壞或損失。(每件/套物品最高賠償額為1000元)
責任保障
1、行李延誤——旅行期間被保險人的隨行託運行李每延誤8小時,可獲賠償500元。
2、個人錢財——賠償被保險人在旅行期間錢財遭盜竊或搶劫的損失。
3、銀行卡盜刷(不適用於未成年人)——賠償被保險人在旅行期間由於銀行卡丟失或失竊而造成非授權人非法使用銀行卡所發生的賬款損失。(賬款損失須於掛失該丟失或失竊銀行卡之前的48小時內發生)
4、個人隨身財產——旅行期間被保險人隨身財產被盜竊或搶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責任遺失,意外損壞,可獲賠償。(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最高賠償額為2500元)
5、旅行綁架及非法拘禁——若被保險人在旅行期間遭受綁架或非法拘禁,我們會根據實際被綁架或被非法拘禁的日數補償被保險人。(每24小時賠償額3000元)
6、個人責任——我們承擔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導致他人身體或財物損失而須支付第三方的賠償金。
投保注意事項
1.本計畫項下最高給付金額以保險單上被保險人相應的保險金額為限。
2.為了使您的簽證更加順利,建議您購買簽證保險在選擇出行天數時在出行天數的結尾時間再延長2天的出行天數。(義大利使館要求結尾延長5天,比利時使館要求結尾延長2天)
3.本計畫的投保年齡為1-80周歲。經承保的71至80周歲的被保險人,其“意外身故、燒傷及殘疾保障”和“雙倍給付意外傷害”為上述保障範圍摘要中所載金額的一半,保險費維持不變。
4.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意外身故、燒傷及殘疾保障”的保險金額在北京、上海、廣州及深圳地區為10萬元,其它地區為5萬元。“雙倍給付意外傷害”保障不適用於未成年人。
5.如保險期間為一年,每次旅行的保障期限最高為182天。
6.本計畫保障中國大陸地區以外的旅行,包括在香港、台灣和澳門地區的旅行。
7.本保險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間接由於前往或途經阿富汗、緬甸、古巴、剛果民主共和國、伊朗、伊拉克、賴比瑞亞、蘇丹、敘利亞,或在上述國家旅行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