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縻衛所

羈縻衛所

羈縻衛所是明代在邊疆地區設定的地方行政單位﹐就其地分任歸附的各族首領為都督﹑都指揮﹑指揮﹑千戶﹑百戶﹑鎮撫等﹐以加強中原與邊疆地方的關係。

釋義

地方機構名。明洪武永樂年間設於邊疆少數民族地區,以當地首羈縻衛所領為都督都指揮指揮千百戶鎮撫等官,賜給敕書印記,轄都司衛所,掌當地軍民政事。所置官由各部族世襲,當地軍政一聽其管理。在東北設奴爾乾都司及衛所、地面、站等。西北設赤斤蒙古、罕東、安定、阿瑞、哈密等六衛。在西藏設烏斯藏、朵甘衛都指揮使司、隴答衛指揮使司及招討司、萬戶府、千戶所等。

目的

羈縻衛所
目的系使其分治不統一,以免構成邊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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