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崇尚墨子的“兼愛”、盧梭的“自由”、馬克思主義的“共產主義”、關羽的“義氣”,他把以上4人稱為“四聖”。從日本留學歸國返家後,即在老家羅村溝菜花村的堂屋神龕上,設立了“四聖”牌位,早晚焚香膜拜。
“五·四”運動後,他推崇白話文,採集民歌百餘首,編印散發。同時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在西充成立了“婦女會”,支持婦女放腳,並認為:“列強環視,國人如同散沙,不足以救亡圖存,惟有利用袍哥之組織,加以發揮之,改良之,始可以救中國。”他參加袍哥,嗨“義”字大爺。並在重慶公開組織“新社會”,團結“窮朋友”,宣傳抗日,抨擊國民黨和四川軍閥“光打內戰,不打日本”。
抗日期間,他屢向劉湘建議,要劉“聯合東北抗日將領馬占山共同抗日”。劉接受此意見後,授羅以“四川善後督辦公署派東北宣慰使”,命赴黑龍江宣慰抗日軍民。行至天津時,東北已全部淪陷,馬占山殘部退至中蘇邊境,無計抵達。羅遂往見寓居天津的原北洋軍閥吳佩孚,並竭力陳述“袍哥救國”主張,吳不以為然,無奈歸渝。
返回重慶後,他繼續發展“新社會”組織,宣傳抗日,並揭露四川軍閥橫徵暴斂、魚肉人民、熱衷內戰、消極抗日的醜行。1937年3月,國民黨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營以“造謠惑眾,擾亂治安”的罪名,將羅一農逮捕。4月,被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