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聚

縮聚

縮聚,一種或幾種含有二個或以上官能團的單體有機物化合成為聚合物同時析出低分子副產物(如水、鹵化氫等小分子)的過程。

定義

例如二元酸和二元胺經縮聚而成聚醯胺,同時生成水。縮聚反應的特點是:大多數為可逆反應和逐步反應,分子量隨反應時間的延長而逐漸增大,但單體的轉化率卻幾乎與時間無關。根據反應條件可分為熔融縮聚反應、溶液縮聚反應、界面縮聚反應和固相縮聚反應四種;根據所用原料可分為均縮聚反應、混縮聚反應和共縮聚反應三種;根據產物結構又可分為二向縮聚或線型縮聚反應和三向縮聚或體型縮聚反應兩種。

縮聚方法及工具

各種縮聚方法實施工藝比較

1.熔融縮聚:生產工藝過程簡單,生產成本較低。可連續法生產直接紡絲。聚合設備的生產能力高。 反應溫度高,要求單體和縮聚物在反應溫度下不分解,單體配比要求嚴格,反應物料粘度高,小分子不易脫除。局部過熱可能產生副反應,對聚合設備密封性要求高。廣泛用於大品種縮聚物,如聚酯、聚醯胺的生產。

2.溶液縮聚:溶劑存在下可降低反應溫度避免單體和產物分解,反應平穩易控制。可與產生的小分子共沸或與之反應而脫除。聚合物溶液可直接用作產品。溶劑可能有毒,易燃,提高了成本。增加了縮聚物分離、精製、溶劑回收等工序,生產高分子量產品時須將溶劑蒸出後進行熔融縮聚。適用於單體或縮聚物熔融後易分解的產品生產,主要是芳香族聚合物、芳雜環聚合物等的生產。

3.界面縮聚:反應聚條件緩和,反應是不可逆的。對兩種單體的配比要求不嚴格。必須使用高活性單體,如醯氯,需要大量溶劑,產品不易精製。適用於氣-液相、液-液相界面縮聚和芳香族醯氯生產芳醯胺等特種性能聚合物。

4.固相縮聚:反應溫度低於熔融縮聚溫度,反應條件緩和。原料需充分混合, 要求達一定細度,反應速度低,小分子不易擴散脫除。適用於提高已生產的縮聚物如聚酯、聚醯胺等的相對分子質量以及難溶的芳族聚合物的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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