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同治元年於天津創練洋槍隊。二年,以直隸額兵酌改練軍。四年,兵部﹑戶部諸臣會議選練直隸六軍,始定練軍之名。各省練兵乃踵行之。練軍雖在額設制兵內選擇,而營哨餉章均按湘淮軍制,與防軍相同。練軍駐屯於通都重鎮,其作用亦與防軍相同。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中死戰大沽口即為練軍,統領羅榮光戰死。光緒中葉後,防﹑練軍均改為巡防隊。光緒﹑宣統之間又改為陸軍。據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統計,各省防軍、練軍共三十六萬餘人。參閱《清史稿.兵志三》。
清末仿照湘軍淮軍營制編練的練軍,源自鹹豐年間的勇營。其時,以各省招募練勇日多,統兵大臣屢以勇丁補充兵額,而以餘勇備緩急,尚無別練之軍。至同治元年(1862),清政府始令各省疆吏將練勇人數口糧,全數報部稽核,並於天津挑選鎮標兵、練勇各五百人,創練洋槍隊。同治二年,復以直隸綠營額兵,仿照湘軍成規,酌改營制。其步隊營制,設營官一人,哨官四人,哨長五人,什長四十人,正兵三百六十人,營官親兵五十人,哨官護兵四十人,營官自率中哨,每營凡五百人;馬隊營制,設營官一人,幫辦二人,督隊官五人,每哨五棚,每棚什長一人,正兵九人,營官自率中哨,合夥兵、馬夫凡三百一十六人。同治四年,保定、宣化、古北口、大名、正定、通永各編一軍,共編練六軍,遂定練軍之名。從此各省相繼仿行。練軍雖在額設綠營兵內選擇,而營哨餉章悉準湘、淮軍制,與防軍相同;且屯駐於通都重鎮,簡器械,勤訓練,以散為整,重在屯防要地,其用亦與防軍相同,故練軍也是防軍。其後綠營兵屢經裁汰,各省衛戍之責,遂專屬於防軍、練軍。光緒中葉以後,與防軍一起改為巡防隊。
直隸練軍
“劉章” 六軍
首先提出在綠營之外別樹規制,另立營伍,建立練軍的是直隸總督劉長佑。1863年6月17日,劉長佑鑒於直隸兵勇臨時調集出征,大都“營制未定” ,“號令不齊” ,嚴重影響戰鬥力的情況,上奏清廷提出要用湘淮軍的營制辦法來改造直隸綠營兵勇。他說:“臣歷事戎行,轉戰數省,所恃以戰勝攻取者,固由士卒之用命,也實營制之合宜。”因此,擬以曾國藩所定湘軍營制為基礎,“審酌南北情形,量為變通” ,統一直隸兵勇營制。半個月後,劉長佑再次上奏,將所要選練的直隸兵勇定名為“練軍”。
劉長佑的練軍主張在規制上雖有突破,但它還不是整頓綠營兵的一項普遍措施。因為他所主張設立的“練軍” 既包括綠營兵,也包括營勇,而且,他所說的綠營兵主要是指那些奉調出征在外的,而不是留存原汛的。
1863年11月,直隸總督劉長佑開始擬訂用湘軍之制,練直隸綠營兵的大概規制,提出要變分汛散防為“ 合軍駐操” ,用勇營將官來改造綠營。但是,劉長佑的這個計畫未獲清廷批准。諭令練軍“仍當一切俱從標兵規制” ,不允改變分汛散處的祖宗成法。
1866年,總理衙門王大臣奕訢、文祥等為加強“京師四壁防護” ,提出參照京師神機營章程,改革直隸練軍規制。 接著戶、兵二部會奏直隸練軍辦法十七條,劉長佑上奏提出修改意見,並擬定詳細營規十五章,稱為“劉章”,獲得清廷的批准。
“劉章”規定直隸練軍從綠營營汛中獨立出來,單獨成軍。共設六軍,每五營為一軍。軍有統領,下設文武翼長( 又稱“幫辦” )。每營500人,六軍共15000人。其營制基本上是比照曾國藩所定的湘軍營制略加修改而成的。與湘軍營制相比,主要有三點差異: 第一,營哨以下的編組不同。“劉章” 在隊下有伍( 5人) ,五伍為隊,四隊為哨。 第二,“ 劉章” 馬步不分,每營中都有馬兵百名,戰馬百匹。 這與湘軍馬步分立,各自成營的辦法不同。第三,餉章不同。 “ 劉章” 規定,練軍除保留原來的七成底餉外,步兵每月加發練銅2兩,馬兵連同馬乾加發4兩4錢。這比湘軍餉額要低。
“ 劉章” 在晚清練軍制度發展過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晚清練軍第一個得到實際執行的章程。此後,劉長佑按章抽練,半年之內六軍全部成軍。但不久直隸軍務再起,練軍紛紛奉練出征,訓練成了空話。而練軍又出征無功,劉長佑失信於朝廷,最後被革職。
“曾制” 練軍
1869年初,曾國藩接任直督,對直隸練軍章程進行了改革。他更進一步地用湘軍勇營的治軍精神來改造直隸練軍。第一,簡文法,實行湘軍那樣簡單的營規。 第二,改變過去上下分權,層層牽制的辦法,實行事權專一。一營之權全付營官,統領不得遙制;統領之權總督不得遙制。第三,改革兵丁選拔辦法,練軍兵丁不再由底營負責挑選,使練軍擺脫綠營底營的控制,練軍營官有獎拔之權。第四,改變糧餉發放辦法,兵丁一旦挑入練營,即將底營餉額裁去,由練營統一發餉。
至於直隸練軍的營制,曾國藩也做了更改。 首先是馬步分立,而且馬匹一律改為私馬,使馬兵自相愛護。 馬隊營制完全借用湘軍馬隊辦法,以250人為一營。 其次,取消“ 劉章” 五營為“ 軍” 的固定編制,各“ 軍” 所轄營數不等。 再次,取消“ 劉章” 步隊各營中“ 伍” 的編制,以隊為最低編組單位,八隊為一哨,五哨為一營,每營50人,一切皆與湘軍營制相同。 另外,飽章亦有變化,略高於“ 劉章”, 而仍低於湘軍。
湘軍規章不同的部分改歸於同, 或者儘量使之接近。在這當中,劉長佑所提出的一些新的有價值的主張也被取消了。 例如,劉長佑規定五營為一“ 軍” , 使“ 軍” 成為固定的編制單位, 應該說是晚清軍制史上的一個進步主張, 卻被曾國藩所否定。這一方面反映了曾國藩對自己所定湘軍規制的迷信, 同時也表現了他改造綠營的更大決心。正是曾國藩這種儘量照搬湘軍規制的辦法, 給直隸練軍真正帶來了轉變。1869至1870年,曾國藩按照新章逐次抽募直隸練軍, 並將其前任遺存下來的數千練軍一律改從新章。
1870年, 李鴻章接任直督。他從海防的需要出發,主張大力加強直隸練軍建設。在他督直二十餘年期間, 直隸練軍章程沒有大的變化, 曾國藩改訂的直隸練軍章程最後被定型下來, 並得到了較好的貫徹, 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行省練軍
直隸以外各省奏設練軍的時間先後不一, 一般都在七十年代, 最晚是甘肅, 至1883年始行奏設。各省練軍章程大都是取直隸練軍章程為藍本, 其基本方面是相同的。但是, 各省的條件與直隸並不完全一樣, 各省督撫奏設練軍的目的也不完全一致, 因而其練軍規制又互有差異。
在營制方面, 大多數省的練軍都是實行馬步單獨立營, 集中駐操。練營的規模, 江蘇、河南、浙江、廣東、廣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山西、四川等省步隊是以500人為一營, 馬隊以250人為一營。營下設哨, 哨下轄隊的辦法也與直隸練軍基本相同。只有山東、雲南、貴州、甘肅、陝西幾省的情況有些區別。他們的共同特點就是營的規模較小。雲南練軍在中法戰爭時實行以220人為一營。
在餉章方面, 不但各省練軍存在著差異, 就是同屬一省, 先後也有變化。考察各省練軍餉章, 我們可以發現:1.除河南與直隸練軍完全相同外, 其餘各省都不如直隸高, 各省很不統一。2.只有少數幾省練軍不分馬、戰、守兵, 餉額一律相等。 多數省的練軍馬兵餉額偏高, 尤以北方數省為甚, 往往是其守兵餉額的兩倍以上。 這反映了晚清督撫在設立練軍時, 更看重馬隊。3.各省練軍餉額的基本水平為三兩多。 這樣的水平與湘軍餉章相比仍是比較低的, 但它與綠營餉額相比則提高了一倍以上。 如果營官不事剋扣, 這樣的餉額已可養家餬口, 維持一般生活。
兵源
練軍的士兵主要有兩個來源: 一是從綠營中抽選精銳,這是大多數省的練軍士兵的基本來源。例如,直隸練軍就抽選了10306名。第二個來源是“ 易勇為兵” ,將營勇改編或招納為練軍兵丁。雲南、貴州二省的練軍士兵主要來自勇營,江蘇、廣西、直隸等省也收納了部分營勇為練軍士兵。
練軍的將官來源稍有不同,來自勇營的比來自綠營的更多。各省在設立練軍時,一般都是以副、參、游、都、守等將官為營官,以都、守、千、把等官為哨官,不分實缺與候補,但須久歷戰陣,熟習營規,實際多是勇營出身。練軍統領須由各省在職提督、總兵兼任,實際上也多出身於勇營。據對義和團運動時期直隸練軍統領、營官的調查統計,在可查到記載的39人中,大部分都出身於湘、淮軍。
裝備
晚清練軍裝備的一個總的特點是新舊混雜。各省在創設練軍初期,基本上都是以中國舊式冷熱兵器為主要裝備。劉長佑初定直隸練軍規制,擬每營裝備洋劈山炮車8輛炮16尊,開花炮車2輛4尊,抬槍48桿,鳥槍112桿,馬槍32桿,其餘刀矛等184 件,合計有300名兵丁使火器,約占全營人數的60%。這比曾國藩在鹹豐年間所定湘軍火器裝備比例(41%)有所提高,但這個變化仍屬舊式裝備系列內部的變化。曾國藩改訂直隸練軍營制,規定半數用洋槍,半數用弓箭刀矛.
其他各省練軍亦多仿效直隸辦法,既有弓箭刀矛等冷兵器,又有鳥槍、抬槍等舊式火器,也有洋槍洋炮等近代火器。直隸練軍在1870年開始改裝近代槍炮,到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前後,直隸練軍裝備了新式毛瑟槍和克虜伯炮,這些後裝槍炮使它成為當時全國陸軍中裝備最精良的部隊之一。貴州練軍於1879年成立時就全部裝備近代槍炮。但就全國練軍而言,直到甲午戰爭以後,也多數都是新舊混用,部分仍以舊式冷熱兵器為主要裝備.
操練
與武器裝備相適應,晚清練軍的操練也有兩種類型。以舊式兵器為主要裝備的練軍,基本上是採用中國的傳統操練方法。舊式操練除了按照部頒陣圖演習大陣分合進退之法外,各省還多實行湘軍營勇的操法。劉長佑規定直隸練軍以營為單位,每日按時集操陣。其陣有一堵牆、二翼陣、三才陣、四方陣、五形陣等類。曾國藩後來又規定直隸練軍學習湘軍的拔營之法,每月一次,行二三百里,使兵丁修壘浚壕以習勞苦。各省練軍或有裝備少量近代槍炮者,除練習瞄準打靶外,亦要參加舊式陣操。
以近代槍炮為其主要裝備的練軍各營,採用了洋法操練。練軍的洋操規式來源於淮軍。1869年,丁日昌將洋人教練淮軍洋槍操陣的辦法繪圖注說,編成《一哨操演圖說》、《一營操演圖說》、《一軍操演圖說》各一卷,作為江蘇練軍練習洋操的依據。李鴻章在直隸操練洋槍也是借用淮軍的辦法,他在練軍各營設立正教習一名,幫教習四名,這些教習都從淮軍中調派.其他各省練軍學習洋操又多是借用江蘇、直隸辦法。當然,各省的操章並不完全一致,就是同屬一省,各營練軍的裝備操法都不盡相同。
制度不盡相同、規模大小不等、官兵構成不一、裝備和操練也不完全一樣,這就決定了晚清各省練軍的作戰能力必然存在著差異。比較而言,直隸練軍戰鬥力最強,其次則為雲南、貴州、浙江、江蘇、河南等省練軍。
作用與成效
與同期的存營綠營兵相比,練軍的戰鬥力無疑要高一些。因為清政府的注意力重在建立練軍,存營的綠營兵精銳被調,人數漸少,糧餉不足,凋散零落,戰鬥力越來越低,自難與練軍爭勝。而練軍在進行緝捕,鎮壓中小規模農民起義時,一般都是比較得力的。練軍與同期的湘淮防軍比較,其戰鬥力也有上下不甚懸殊者。李鴻章布置北洋防務,平時以淮軍守海口,練軍守內地各重鎮,一旦形勢緊張,練軍也被大量調往沿海各重地,中法戰爭、中日甲午戰爭時期都是如此.
在對外作戰中,練軍亦有能夠衝鋒陷陣、殺敵致果者。在抗擊八國聯軍之役中,直隸練軍大部參戰,表現了一定的戰鬥力。例如,在攻打天津租界以及保衛天津城的戰鬥中,總兵何永盛率所部練軍五營2000人英勇作戰,沖入日軍炮兵陣地,俘日軍1人,奪大炮3門,營官余正清、宋春華皆陣亡。但就全國練軍進行考察,其對外作戰能力是不高的。除直隸練軍外,其他各省練軍都沒有大規模地參加對外敵的征戰。當戰事緊張之時,清廷下令各省徵調部隊,各省督撫皆以營勇防軍相應,有時寧可臨時招募營勇,也不調派練軍,或者將練軍改編為營勇派其出征。偶爾有小規模的練軍直接出征,亦多敗逃。所以,總的說來,晚清練軍並未達到防軍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