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邏輯
經典邏輯標識已經被最深入的研究和最廣泛的使用的一類形式邏輯。它們被特徵化為一些性質;非經典邏輯缺乏一個或多個這種特性,它們是:
1:排中律;
2:無矛盾律;
3:蘊涵的單調性和蘊涵的冪等性;
4:合取的交換性;
De Morgan 對偶性: 所有邏輯運算元都對偶於另一個。
經典邏輯的例子
喬治·布爾的代數的重新邏輯形式化為布爾邏輯;
Gottlob Frege 的概念文字。
Clarence Irving Lewis 的真勢模態邏輯的系統 S1-S5。
非經典邏輯
直覺邏輯拒絕排中律和 De Morgan 律;
次協調邏輯(比如雙面真理論和相干邏輯)拒絕無矛盾律;
相干邏輯、線性邏輯和非單調邏輯拒絕蘊涵的單調性;
線性邏輯拒絕蘊涵的冪等性;
可計算性邏輯是可計算性的語義構造的形式理論,相對於是真值的形式理論的經典邏輯;它整和並擴展了經典、線性和直覺邏輯;
模態邏輯向經典邏輯擴展了非真值泛函("模態")運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