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兒子簡介
本文收錄於《收穫》1985年第4期,是中國當代作家陳村的代表作品。是陳村的知青小說、也是整個知青文學中獨樹一幟的作品。
《給兒子》-作者簡介
《給兒子》
陳村,原名楊遺華,男,回族,生於1954年,上海市人,早年家境貧寒,夢想當詩人。中學時代開始練筆,並閱讀了大量文學名著。1971年赴安徽無為縣農村插隊,筆名“陳村”便得自插隊村莊附近的一座水庫——陳村水庫。1975年因病遷回上海後,入里弄生產組工作,至1978年考上大學學習政教專業,並開始發表小說。1980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上海分會,是當時會員中最年輕者。1985年成為專業作家,並加入中國作家協會。
主要作品有:長篇小說《從前》,中篇小說《藍旗》、《走通大渡河》、《少男少女,一共七個》、《美女島》、《象》,短篇小說《我曾經在這裡生活》、《一天》、《死——給“文軍”》等。
《給兒子》-寫作背景
陳村歷經坎坷,作品多富於悲涼意味,死於非命是他小說中一個常見的主題。陳村又是個富於探索精神的作家,自道“經常處於‘打游擊’狀態..總想試試沒寫過的。從沒行進在文學潮流的主旋律上。”(《論陳村》,載《小說界》1986年第5期)他的小說取材廣泛,風格多變,既有催人淚下的寫實力作,也有寓意隱晦的荒誕之作,既能深沉,亦善於調侃,顯示出對人生的廣泛體驗和深刻理解。
陳村是個銳意進取、勇於探索的作家。他最崇拜的作家是魯迅。魯迅那冷峻的文風和悲劇意味極濃的性格與陳村的坎坷人生體驗有內在的契合之處。但正如悲觀的魯迅也寫出過洋溢著溫馨氛圍的《社戲》一樣,寫下了《我曾經在這裡生活》那樣悲涼徹骨的作品的陳村也寫出了《給兒子》這樣深情無限的憶舊之作。這是耐人尋味的。《我曾經在這裡生活》和《給兒子》都是以插隊生活為題材,但前者悲涼,後者溫馨,由此可見陳村人生體驗的豐富和他善於多角度觀察人生、思考人生的不凡功力。值得一提的是,《給兒子》這篇難得的佳作卻不知為什麼遠遠不如他的《少男少女,一共七個》、《一天》那么引起評論家們的議論。
《給兒子》-內容概要
陳村作品
小說以一個老知青對未來的兒子的殷切期望和深情叮囑為題材:兒子,長大後你會上大學,第一個暑假,你一定要去長江邊上一個叫做板橋的地方去,去結交那些善良、熱情的農民,告訴他們,你叫楊子,是當年在這兒插隊過的那個“上海佬”的兒子。他們一定都會來看你的,談起往事,他們一定是好話居多,因為他們很少記惡。你得尊敬他們甚過尊敬你的父親。別誇耀上海,學著做個鄉下人,這輩子哪怕只當過幾天鄉下人也是好的。鄉下人好客,請你吃飯你一定要去。別惹鄉下姑娘,她們會認真的,他們不會開玩笑。你應正眼看人,說話爽直,可以帶幾句罵人的口頭禪,但一定不能騙人。要依輩份叫人,不可摸長輩和姑娘的頭。可以釣魚,但不可釣小魚。該去找找那間你父親住過的草房,看看它是否還在。夜晚,在田間小路上行走,邊走邊體會“稻花香里說豐年,聽取蛙聲一片。”的詩意。還可以摘個穗頭,嚼嚼甜甜的稻米。也該去那片大墳塋看看,在墳堆上體會一下莊重和沉默,體會一下歷史感,而這是在城市的大葬場裡體會不到的。鄉下蚊蠅多,別怕,手中拿把蒲扇就行了。游泳是快樂的,但不可穿著游泳褲出村,那會嚇著姑娘們的。游泳時可以像鄉下人一樣,脫了褲子就下河。女人們在河邊洗衣,但別去偷聽她們聊天的話。農村狗多,狗是人的好朋友,你應該和狗友好相處,千萬別學廣東仔那樣,千萬別吃狗肉。住上幾天,你就會熟悉村子,熟悉那些不穿裙子的姑娘,熟悉那些兩邊頭髮一刀推淨的男人——他們和你的祖先一樣黑,和你父親當年一樣黑。下田吧,兒子,讓太陽把你烤透,嘗嘗彎腰乾農活的滋味,你會知道自己並非什麼都行。農民不是好當的。只有勞累以後吃飯才特別香。你得認識大鍬、刀、認識麥子、稻子、玉米、紅薯,它們比彩電、空調更有歷史。幹活累了時,就看看漫遊的豬、調情的狗、上房的雞、下河的鴨,你會因此格外感受到大地的仁慈。幹活時別閃了腰,幹完後好好洗一洗,水會使你安靜。只有在水中才能體會什麼是江南。到你老時,你會記起父親的村莊。你也會有一兩個你的村莊。人永遠需要村莊。你的爺爺放過牛,你的父親種過稻子。兒子,你呢?你應當懂得自己,你得有塊東西鎮住自己,別讓自己飄。到你老時,你會記得這些話。遙遠模糊的回憶如幻覺一般。
兒子,你該替我痛哭一場才是。
《給兒子》-作品鑑賞
《給兒子》
這個短篇小說是陳村的知青小說、也是整個知青文學中獨樹一幟的作品。作家選擇了一個奇妙的角度來表達自己的插隊體驗——既不是暴露知青心上的傷痕,也不是咀嚼人生的迷惘,而是以一個當過知青的父親對一個幻想中的兒子的叮囑,汩汩地傾訴了自己對當年插隊生活的無盡思念、無限深情,給人以十分親切、十分感動的深刻印象。在一個父親絮絮叨叨又引人入勝的叮嚀中,作家展示了長江邊上那個小村莊裡淳樸、厚道的民風民情;從好奇而膽小的孩童到純潔而質樸的姑娘,從鄉下人重坦誠、很少記惡、講禮性的品性到他們的髮型、穿著、言談舉止無不煥發出古樸、純真的濃鬱氣息,甚至連罵人的口頭禪也使人感到親切、連調皮的豬狗也寫得那么可愛,甚至連陰森的墳地也賦有了發人深思的意味..鄉下的一切都充滿了詩意,作家一往精深的懷舊情感因此而得到曲盡其妙的表達。通過憶舊錶達一個老知青的人生體驗,收到了耐人尋味的藝術效果。
小說以書信體寫成。沒什麼故事,只是對插隊生活的瑣細回憶,但對農村風物細緻入微的描寫、對農民生活無限思念的真情,卻使全篇產生了強大的吸引力。真情,欲歌欲哭、思緒萬千的真情,統攝了一切的瑣細回憶,成為這個短篇的“魂兒”。這是一篇優美的小說,也是一篇寓於詩意的漂亮散文,研究中國散文體小說的專家,不應漏掉此篇。
還不僅僅止於此。對插隊生活的深情回憶是與對都市生活的冷漠與嘲諷相映生輝的——從叮囑兒子上大學後第一個暑假一定要去父親插隊過的地方去體驗純真的人生、艱難的人生到別誇耀上海的要求,從墳地與火葬場的對比到農具、糧食比彩電、空調更有歷史感的幽思,直至“人可能永遠需要村莊”的哲人之思,無不體現了一個老知青那近乎民粹主義情感的襟懷。在中國艱難走向現代化的80年代,這種情感似乎不合時宜,但“你得不讓自己飄了,你得有塊東西鎮住自己”的主題無疑具有某種警世的意義。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擯棄喧囂、思念淨土的思潮在“知青族”作家中相當普遍——張承志的《金牧場》、史鐵生的《我的遙遠的清平灣》、《插隊的故事》、孔捷生的《南方的岸》..都是證明。這股思潮顯然折射出了時代精神的一個側面,一個不可忽略的側面,一個在20世紀的世界文壇也並不鮮見的側面——為赫爾曼·黑塞、塞林格、艾特瑪托夫並由他們而上溯到盧梭、托爾斯泰所不斷奏響的一個永久性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