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亦作“絕命辭”。臨終前所寫與世決絕的文辭。《漢書·息夫躬傳》:“初, 躬 待詔,數危言高論,自恐遭害,著絕命辭。”《明史·方孝孺傳》:“ 孝孺 慨然就死,作絕命詞。” 清 韓泰華 《無事為福齋隨筆》卷下:“後 金陵 破, 雨生 賦絕命辭,從容自殺。” 郭沫若《南冠草》第五幕:“
夏完淳
‘好,這可算是我的絕命詞了。’”
詩詞《絕命詞》
絕命詞賦性生來本野流,手提竹杖過通州。
飯籃向曉迎殘月,歌板臨風唱晚秋。
兩腳踢翻塵世路,一肩擔盡古今愁。
如今不受嗟來食,村犬何須吠不休。
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
生而如夢兮,死者覺也。
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
心淒淒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壽命長短有限,不必在意。如果把人生比作一場夢,那么死就是覺醒。先我的雙親而辭世,未能盡孝我很慚愧。心中淒痛,這是我難以瞑目的事。
明代的官女大都出自京城門庭清白的小戶人家,一旦被選入宮,就意味著從此與家人生死永不得見,而且明初的宮廷沿襲了元代慘烈的人殉制度,官女郭愛被勒令為明宣宗殉葬時入宮僅20天,《絕命辭》是臨終時所作,字字血淚與父母訣別,寫罷擲筆於地,伸頸於繩中,大呼:“娘,吾去!娘,吾去……”話音未落,就被太監踢開墊腳的木床,自此後魂消影絕與父母陰陽兩隔。這件事和《絕命辭》見於《朝鮮李朝世宗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