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主義理論

結構主義理論

結構主義理論(structuralism)是認知心理學派中的一個分支。該理論的起源最早可追溯至20世紀初。當時西方有一部份學者對現代文化分工太細,只求局部、不講整體的“原子論”傾向感到不滿,他們渴望恢復自文藝復興以來中斷了的注重綜合研究的人文科學傳統,因此提出了“體系論”和“結構論”的思想,強調從大的系統方面(如文化的各個分支或文學的各種體裁)來研究它們的結構和規律性。

初步理論

1922年,奧地利哲學家路德維希·維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提出:世界是由許多“狀態”構成的總體,每一個“狀態”是一條眾多事物組成的鎖鏈,它們處於確定的關係之中,這種關係就是這個“狀態”的結構,也就是我們的研究對象。這是所知的最初的結構主義理論,它首先被運用到了語言學的研究上。

深入發展

1945年,法國人類學家克勞德·列維·史特勞斯發表了《語言學的結構分析與人類學》,第一次將結構主義語言學方面的研究成果運用到人類學上。他把社會文化現象視為一種深層結構體系來表現,把個別的習俗、故事看作是“語言”的元素。他對於原始人的邏輯、圖騰制度和神話所做的研究就是為了建立一種“具體邏輯”。他不靠社會功能來說明個別習俗或故事,而是把它們看作一種“語言”的元素,看作一種概念體系,因為人們正是通過這個體系來組織世界。他隨後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引起了其他學科對結構主義的高度重視,於是,到了60年代,許多重要學科都與結構主義發生了關係。結構主義獲得了深入發展。

代表人物

結構主義理論有以下代表人物:

一、斐迪南·德·索緒爾,瑞士語言學家。

二、路德維希·維根斯坦,奧地利哲學家。

三、克勞德·列維·史特勞斯,法國人類學家。

四、布魯納,美國教育家。

主要學說

結構主義理論有兩個主要的組成部分:

一、整體性。按照結構主義理論,整體對於部分來說是具有邏輯上優先的重要性。因為任何事物都是一個複雜的統一整體,其中任何一個組成部分的性質都不可能孤立地被理解,而只能把它放在一個整體的關係網路中,即把它與其它部分聯繫起來才能被理解。

二、共時性。結構主義理論的代表、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認為:既然語言是一個符號系統,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的關係是相互聯繫、同時並存的,因此作為符號系統的語言是共時性的。至於一種語言的歷史,也可以看作是在一個相互作用的系統內部諸成分的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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