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理論
1922年,奧地利哲學家路德維希·維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提出:世界是由許多“狀態”構成的總體,每一個“狀態”是一條眾多事物組成的鎖鏈,它們處於確定的關係之中,這種關係就是這個“狀態”的結構,也就是我們的研究對象。這是所知的最初的結構主義理論,它首先被運用到了語言學的研究上。
深入發展
1945年,法國人類學家克勞德·列維·史特勞斯發表了《語言學的結構分析與人類學》,第一次將結構主義語言學方面的研究成果運用到人類學上。他把社會文化現象視為一種深層結構體系來表現,把個別的習俗、故事看作是“語言”的元素。他對於原始人的邏輯、圖騰制度和神話所做的研究就是為了建立一種“具體邏輯”。他不靠社會功能來說明個別習俗或故事,而是把它們看作一種“語言”的元素,看作一種概念體系,因為人們正是通過這個體系來組織世界。他隨後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引起了其他學科對結構主義的高度重視,於是,到了60年代,許多重要學科都與結構主義發生了關係。結構主義獲得了深入發展。
代表人物
結構主義理論有以下代表人物:
一、斐迪南·德·索緒爾,瑞士語言學家。
二、路德維希·維根斯坦,奧地利哲學家。
三、克勞德·列維·史特勞斯,法國人類學家。
四、布魯納,美國教育家。
主要學說
結構主義理論有兩個主要的組成部分:
一、整體性。按照結構主義理論,整體對於部分來說是具有邏輯上優先的重要性。因為任何事物都是一個複雜的統一整體,其中任何一個組成部分的性質都不可能孤立地被理解,而只能把它放在一個整體的關係網路中,即把它與其它部分聯繫起來才能被理解。
二、共時性。結構主義理論的代表、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認為:既然語言是一個符號系統,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的關係是相互聯繫、同時並存的,因此作為符號系統的語言是共時性的。至於一種語言的歷史,也可以看作是在一個相互作用的系統內部諸成分的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