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原始憑證

累計原始憑證,簡稱累計憑證。

累計原始憑證 簡稱累計憑證。累計原始憑證是在規定時間內連續多次記載不斷重複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
累計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
累計原始憑證是在一定時期不斷重複地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它是由經辦人每次經濟業務完成後在其上面重複填制而成的,下面以“限額領料單”為例說明累計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
“限額領料單”是多次使用的累計領發料憑證。在有效期間內(一般為一個月),只要領用數量不超過限額就可以連續使用。“限額領料單”是由生產、計畫部門根據下達的生產任務和材料消耗定額按每種材料用途分別開出,一料一單,一式兩聯,一聯交倉庫據以發料,一聯交領料部門據以領料。領料單位領料時,在該單內註明請領數量,經負責人簽章批准後,持往倉庫領料。倉庫發料時,根據材料的品名、規格在限額內發料,同時將實發數量及限額餘額填寫在限額領料單內,領發料雙方在單內簽章。月末在此單內結出實發數量和金額轉交會計部門,據以計算材料費用,並做材料減少的核算。使用限額領料單領料,全月不能超過生產計畫部門下達的全月領用限額量。由於增加生產量而需追加限額時,應經生產計畫部門批准,辦理追加限額的手續。由於浪費或其他原因超限額用料需追加限額,應由用料部門向生產計畫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追加限額。在用另一種材料代替限額領料單內所列材料時,應另填一次“領料單”,同時相應地減少限額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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