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彩

納彩

納彩,就是男女雙方互贈禮物。漢族婚儀之一。民間傳統婚禮的內容具體表現在婚姻禮儀過程。

基本信息

簡介

 納彩 納彩

傳統民間婚禮的內容具體表現在婚姻禮儀過程。
納彩,就是男女雙方互贈禮物。在封建社會,禮物多由媒人傳遞,禮物也很簡單,如男方只須送去一把木梳、兩節頭繩、幾尺鞋布;女方回敬一雙手工百蠟底布鞋、一方手帕即可。解放後,隨著時代的進化、經濟的發展,互贈的禮物也發生了變化。

字面解釋

開剪也叫“納彩”是指男家於迎娶前一個月,將結婚日子提前通知女家,謂“送日子”。男家將給女方的彩布、衣物送往女家,謂“送嫁妝”。並請一兒女雙全的有福之婦女,為姑娘裁衣,謂之“開剪”。

詳解納

納彩是古代婚儀六禮之一。據《禮記》和《儀禮》記載,六禮為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種,它概括了從議婚到完婚前的全部手續和過程。不過六禮多行於貴族豪門家庭,民間因陋就簡,大多數僅有六禮中的若干項程式,並且是點到而已。當然,民間也還有民間的一些新花樣作為各地不同的特色。

重點

納彩,即納其採擇之禮於女家也。也就是指男家請媒人到女家提親。古時納彩通常要用活雁作為提親時的禮物。《禮儀?士昏禮》云:“昏禮下達,納彩用雁。”用雁為贄禮的含義有不同的解釋。一曰順陰陽,這是較早的說法,因為雁是一種候鳥,“木落南翔,冰泮北徂”。納彩用雁,取其順乎陰陽往來有序之意。二曰不再偶,據傳說,雁一生只配偶一次,失去配偶,終生不再成雙,民間用雁多取此意,以表達對婚姻締結忠貞不二的思想願望。三曰攝盛,這是研究禮俗變遷者的推論。據認為,周朝以前,贄禮分不同等級。《禮記?曲禮》云:“凡摯。天子鬯。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摯匹。”可見當時贄禮是天子用香酒,諸侯用玉器,公卿用羊羔,大夫用雁,士用雉,平民百姓只用布帛。又因為對婚禮的重視,所以一般士民也假借大夫之禮而用之,故遂為統贄雁禮了。從以禽為贄一點來看,此禮當是狩獵時代的一種遺俗。現在已很少能見到用雁為贄禮的了。一般改用雞,或者鵝代替之。然而,無論雁、雞還是鵝,作為納彩禮都要用活的,而忌諱用死的。因為婚事是件喜慶的事,如與“死”字聯繫起來,是太不吉利了。而且按用雁的前兩義來講,死雁又怎么能順乎陰陽,往來有序呢?難道送一隻死雁,讓對方一開始就象徵著過門來當寡婦嗎?所以此事忌之甚嚴。納彩禮如今也有不用禽類的,只是一般不會讓媒人空著手去女家,總要拿上些酒、點心、水果、布匹等禮品的。有時納彩並不止是去女家一次。像達斡爾族就有一種習俗,忌諱男方一次兩次求婚女方就答應了。他們認為,多次求婚才答應,說明女兒家主貴;如果少次求婚就答應,則顯出卑賤。達斡爾俗語說:“好女百人求。”所以媒人提親是要多跑幾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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