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件
2011年4月15日,一張上海市盧灣區紅十字會的餐飲消費發票出現在軀幹上,根據發票顯示,收款單位為上海慧公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付款單位為盧灣區紅十字會,消費金額則是9859元。作為社會救助團體的盧灣區紅十字會,一頓飯消費接近萬元,網友們都高呼“震驚”,這張發票的相關帖子也被轉發了幾萬條。相關回應
上海市紅十字會雷厲風行,在網曝紅十字會高額消費發票後,沒有保持緘默也沒有相互推諉,而是勇於承擔責任,在第一時間告知媒體:上海市紅十字會通報稱,“盧灣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開支渠道為為盧灣紅十字會工作業務經費,非救災救助款。
主要質疑
紅十字會系統的快速應對和處理後,"發票微博風波"並沒有平息下來,仍有大量網友對紅會的通報表達出了不滿意,甚至對整個中國公益表達失去信心。記者就此採訪了接近紅十字會系統的相關人士就紅十字會系統的性質,以及此次風波中出現的"公務接待""工作業務經費""救災救助款"等關鍵字匯進行解讀。'
焦點1 紅十字會是民間公益機構嗎?
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應該定性為"社會團體".記者同時在民政部的一份關於對部分團體免予社團登記的通知中發現,其與文聯、作協、殘聯一樣,由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而且一直到縣一級都有紅十字會的分支機構。
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介紹,在社會團體中,雖然紅十字會系統屬於少數可以公開募捐的機構,但其除了人道主義救援外,還肩負著大量民間外交的職能,因此其並非是一個純粹意義上的民間公益組織。
焦點2 紅十字會的錢從哪兒來?
同樣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有四個方面:(一)會員繳納的會費;(二)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捐贈;(三)動產和不動產收入;(四)人民政府的撥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4月12日公布了2011年收支預算,其中財政撥款4983.78萬元,占其預算收入的99%以上,而在2011年預算支出中,紅十字事業支出有3245萬元。
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地方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介紹:"紅會正式員工都屬於公務員序列,工資也是按照公務員標準發放,都是由國家全額撥款的。"
焦點3 紅會工作業務經費包括哪些?
這位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介紹,紅十字會的工作業務經費比較複雜,根據具體的用途,工作經費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一般性的行政業務經費大部分由同一級的財政撥付,還有一部分來自總會的撥付。對於募捐、國際人道主義救援項目等方面的成本,紅會也會從捐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這是《紅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條例》中明確規定的,按照國際慣例,紅會可從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費。因為大部分經費都由財政提供,因此和其他基金會相比,我們提取的管理費比例也低得多。"他介紹。
焦點4 公務接待費和救災救助款有何關係?
對於上海市紅十字會通報中出現的"公務接待"提法,這位地方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表示,"公務接待"是一個很寬泛的說法,不單單在紅會,在所有黨政機關單位凡是和工作相關的招待工作都是"公務接待",要按照當地固定的接待標準走,公務接待費用都是在財政預算中明確規定的,"紅會絕對不會從救災資金中支出公務接待費用的。"鄧國勝表示,如果公務接待費用從國家的財政撥款里支出,標準超過一般的公務標準,那就不是公益的問題,而是公務員行政違規的問題。
焦點5 誰來監督紅十字會的財務?
記者在國家審計署於2005年的公告中發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這位紅會的工作人員介紹,國家審計署負責監督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財務,而各地紅十字會的財務也都由同一級的審計部門進行審計,而對於境外捐贈的款物還要接受國際紅十字組織的監督、審計。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經費的來源和使用情況每年要向紅十字會理事會報告,同時接受人民政府的檢查監督。鄧國勝表示,由此規定可見,紅十字會的財務監督與普通基金會組織完全不同,但中國紅十字會是一個人道援助機構,也要接受社會道德約束,此次風波明顯有悖於道德。
深層反思
紅十字會組織的職責本是扶危濟困,救助貧弱,試想,一頓萬元大餐在所謂的風光餐桌上也不過就一個人三口兩口的便被消耗殆盡了,而這筆錢對於那些需要及時救助的人們來說,恐怕意味著一線生機、一份希望、甚至是一條生命。
紅十字會作為一個名副其實的社會公益組織,無論到了什麼時候都要厲行節約,秉持紅心一顆的思想,不要被社會不良的風氣所感染,要保持自己的本色,而不要紅了眼,也像某些哭窮的國企一樣拿著那些善良人的錢去擺譜、瀟灑、享受、浪費。
另外,國家相關監管部門應該對這些類似的愛心機構、慈善部門,實施科學監管,不要讓人民的善款“誤入歧途、白白流失”。只有如此,社會的慈善事業才能得到大眾的支持,獲得持續發展。
公款吃喝泛濫成災,是老百姓看得見的權力腐敗,按說官員們都享受了納稅人提供的各種工資福利待遇,現在又不是饑荒年代,大吃大喝的現象完全可以避免。因為這種揮霍不僅僅浪費了大量的公款,對官員的身體健康也沒有任何好處。黨政部門如果真想解決吃吃喝喝的問題,其實完全可以來個一刀切的政策,嚴格規定所有吃喝費用、娛樂費用都不能以任何名義在各種名目的公款中報銷。如果這個政策得到執行,中國每年的行政開支至少節省一半以上,完全可以彌補中國小教育和社保醫保的巨大資金缺口,也能改善我國慈善資金嚴重缺乏的局面。
當然,再回過頭來看看中國的慈善機構,其數量不過美國的千分之一,且要么是官方的,要么是半官方的,做慈善的效率其實跟黑箱操作的財政開支相差無幾,既然每年數以萬億的財政支出都是不明不白,豈能只望官方或半官方的慈善機構能夠公平透明地運作?
凡是洞悉中國慈善困境的人都深深明白,只有把善款親手送到受助方手裡,方能做到善款善用、善款專用,避免善款被挪用被截留被侵吞。中國人的慈善之心剛剛甦醒,已有不少慈善家和愛心人士慷慨解囊,但遺憾的是,他們的善舉並沒有釋放出最大的能量,這個社會千千萬萬最需要得到救助的群體往往得不到救助,善款在流動過程中,常常莫名其妙的流入了不該流入的地方。
機構是善心傳播和宏揚的基礎,善心發自每一個人,但要有恰當的機構去實現。與其引進蓋茨和巴菲特的善心,不如引進行善架構。中國人的善心被吃掉了,是被各種人藉機構之名給吃掉了。挽救中國人的善心,必須從組織架構創新做起。一個人做慈善只是一個人的事,有機構傳播就不是一個人的事了。但首先要保證機構不是來吃善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