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變態職業

精神變態職業

精神變態職業是指那些最容易因為工作原因,受職業病影響而引起精神變態的特殊職業。美國心理健康關係的學者杜頓(Kevin Dutton)提出了十大具有精神變態(Psychopathic)特質者的職業,其中以企業主管高居榜首。

概述

精神變態精神變態
美國研究成功人士與心理健康關係的學者杜頓(KevinDutton)提出了十大具有精神變態(Psychopathic)特質者的職業,其中以企業主管高居榜首。

精神變態

杜頓說,精神變態者並不必然是害人性命的殺人犯,對精神變態的臨床診斷定義,是指那些情感冷漠、不理解和不同情他人,以及不認錯的人,他們的特點往往是冷酷無情、淺嘗輒止、控制欲強、浮躁輕佻和不負責任。

十大職業

精神變態十大職業

精神變態者精神變態者
杜頓在他的《精神病患者的才智:聖徒、間諜和連環殺手可教導我們獲得成功》(TheWisdomofPsychopaths:WhatSaints,SpiesandSerialKillersCanTeachUsAboutSuccess)一書中,對精神變態十大職業的排序分別是企業主管、律師、電視台和電台從業者、行銷人員、外科醫生、記者、警察、神職人員、廚師公務員

杜頓指出,在世人眼裡看來,上述職業的從業人員或是地位顯赫,或是有機會獲得權力與控制力,其中的部分職業還需做出臨床診斷,以及做出不帶感情色彩的決定,可展示精神變態者的自然判斷力。

不適合精神變態職業

最不適合精神變態者的十大職業,分別是護理助手、護士、治療師、工匠、美容師與時尚師、慈善人員、教師、創新藝術家、醫生和會計師,因為這些職業都需具備一定的能力,可與人溝通和處理感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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