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罪狀
是指條文只簡單的規定罪名或者簡單描述具體犯罪的基本構成特徵。
法律條文
比如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 刑。本法另有規定,依照規定。”本條只簡單的描述了故意傷害罪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的特徵,屬於簡單罪狀。在我國刑法中,簡單罪狀占有一定的比例。刑法中 之所以採取簡單罪狀的方式,是因為這些犯罪的特徵易於被人理解和把握,因而無需在法律上作具體的描述。簡單罪狀雖然缺乏對犯罪構成特徵的具體描述,但條文 簡練概括,避免繁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