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亥集】 魂<名>
形聲。從雲,從鬼,雲亦聲。“雲”本義為“在天空中迴旋團聚的氣體”,“鬼”指死人。“雲”和“鬼”聯合起來表示“人死後其體魄中的陽氣迴旋升天”、“升天的死者陽氣”。
本義:在天空中迴旋飄蕩的死者的陽氣。源自陰陽學思想。指的是附在人軀體上作為主宰的靈體,靈體離開軀體人即死亡,靈體就是亡魂。魂主精神,而魄主身形,亡魂剛剛脫離身體時是保持生前形體,時間越長形體越模糊,需要附身在活人身上或者需要吃掉其它亡魂才可以保持身形。
天氣(陽氣)下降,地氣(陰氣)上升,二氣相合,乃生人類。其中,陰氣化為人的肉身,陽氣則入主肉身,表現為人的精神。人之死是人之生的逆過程。人死之時,體魄留地,通過腐爛過程還原為地氣;寄宿於肉身的陽氣則離開體魄,迴旋升空,還原為天氣。離開死者體魄迴旋升空的陽氣,就是“魂”。
如果被亡魂附身,身邊常發生離奇的事情,有時覺得胸口有壓迫感覺喘不上氣,好運如感情、健康等部分被作為代價取走.特別是失控時,多出現於舌頭兩側有牙齒痕跡、肌肉跳動有不尋常的蟲爬感及疼痛、厭食,迅速消瘦,盜汗、全身乏力。需要帶昱珀。添“染付春秋,筌蹄胡祿,浮世仏紫”封印陰氣。
其他釋義
同本義[soul]魂,陽氣也。——《說文》
人生始化為魄,既生魄,陽曰魂。——《左傳·昭公七年》
聊樂我魂。——《韓詩·出其東門》
魂者,精氣也。——《論衡·紀妖》
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易·繫辭》
隨神而來往者謂之魂。——《靈樞經》
魂去屍長留。——《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魂悸以魄動。——唐·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
又如:魂識(心靈,魂靈);魂氣(靈魂);魂骸(死者的靈魂和軀體);魂質(靈魂和實體)
精神,神志[spirit;mood]。如:斷魂;夢魂縈繞;神魂顛倒;魂交(精神相感應,結合);魂鑒(精神理智)。
泛指一切事物的精靈。如:花魂;詩魂;柳魂。
國家、民族崇高的精神[theloftyspiritofanation]。如:民族魂;國魂。
基督教義
基督教義中的魂在舊約中,魂(soul)的希伯來文是nephesh,源自nâphash(呼吸,breathing)。魂的意義很廣,普遍上可指:
(a)“內在的己/自我”(theinnerself)
對人而言:在這非物質的層面,魂是有情感--例如會有對食物的欲望,會悲傷,會愁苦,會契合相愛;但魂也有思想或意志--例如會知道,會想念,會說(話)(指在思想上自語)。(2)對神而言:“我的(靈)魂”是表達“我”的另一種方式。因此提到神的“靈魂”(nephesh)時,是總括地包含了神的愛,聖潔,憤怒及信實等(ColinBrown)。
(b)肉身的生命
包括動物。
(c)有生命的“人”
在新約中,魂(soul)的希臘文是psuchê,原意也指氣息或呼氣(breath)。在廣義上,這字的用法與舊約相同,可指:
(a)內在那非物質及眼不能見的自我(self)(注:魂在和合本常譯作“靈魂”);
(1)對人而言:這非物質的層面是有情感(和合本譯作“心”)、思想和意志(和合本譯成“意”)。概括來說,魂可指整個性格(personality)。
(2)對神而言:當神提到“我的靈魂(psuchê)”時,是表達“我”的另一種方式。
(b)肉身的性命或生命,包括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