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分類

按稅源的變化程度,可分為靜態稅源和動態稅源。
靜態稅源是指在一定時期內變化不大,可穩定地為稅收分配提供收入的稅源。靜態稅源是保證稅收收入完成的基礎條件。
動態稅源是指在一定時期內變化較大,不能穩定地為稅收分配提供收入的稅源。對於動態稅源,應加強對其管理,使之朝著有利於擴大稅源的方向發展。
按稅源可構成稅收收入量占稅收總收入中的比重,可分為一般稅源和重點稅源。一般稅源是指可供稅收分配的收入較少,在全部稅收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大的稅源。一般稅源戶指的是一些年度創造稅收收入的總量較小的中小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重點稅源是指可供稅收分配的收入規模較大,在全部稅收收入中所占比例較大的稅源。重點稅源戶指的是一些年度創稅規模較大的大型企業單位。
按稅源的存在形態,可分為有形稅源和無形稅源。有形稅源是指能看得見的稅源。如產品銷售收入、利潤額、房產等。無形稅源是指看不見的稅源。如行為、專利、特許權、商譽等。
管理

一、建立和落實科學嚴密的稅收管理員制度。
二、加強對納稅人銀行賬戶的管理,以有效監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建立科學的稅源預測分析體系,全面掌握和監控稅源的變化。
四、加強納稅評估工作,實施微觀管理與巨觀監控的有機結合。
五、加強發票管理工作,強化以票控稅。
六、大力開發,推廣稅源監控套用體系提高監控效率。
七、加大對稅源戶的稽查力度。
八、理順機構,明確職責,發揮稅源管理整體效能。
九、建立稅源管理部門協調機制,完善協稅、護稅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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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學是研究以國家為主體的財政分配關係的形成和發展規律的學科。它主要研究國家如何從社會生產成果中分得一定份額,並用以實現國家職能的需要,包括財政資金的取得,使用、管理及由此而反映的經濟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