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項目
1、掌握和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2、協助科長制訂本科室的年度工作計畫,經批准後實施;
3、協助科長制定直接下級的崗位職責;
4、協助科長及時、準確傳達上級指示並貫徹執行;
5、協助科長定期做好各項基金收支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及時準確向領導和相關科室提供、反饋財務數據信息;
6、協助科長對全市社保基金月、季、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審核、編制、匯總上報工作;
7、協助科長對所屬縣(區)財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
8、配合有關科室做好基金徵收、待遇支付的工作;
9、協助科長積極協調與財政、審計、銀行等有關部門的對賬、聯繫等工作;
10、嚴守國家保密制度;按規定整理、保存、移交好會計檔案資料;
11、協助科長對財務票據和財務印章的管理;
12、組織、指導下屬開展日常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其工作質量,提出改進意見;
13、協助科長掌握本科的工作進度及有關數據,不斷提高科室的工作效率;
14、組織好本科室的政治及業務學習,提高員工素質;
15、負責收集、整理、提交科內反饋的信息及合理化建議;
16、協助科長做好本科室辦公用具、設備、設施的管理;
17、協助科長做好協調與其他科室的工作關係,搞好科室間的工作配合;
18、關心屬下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調動和發揮其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及創造性;
19、完成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標準
1、協助科長做好科室人員的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保證本科室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2、協助科長做好各項基金收支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3、協助科長確保社保基金收支及時、安全;
4、提出財務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議;
5、協助科長抓好本科室辦理各項業務工作準確無誤;
6、協助科長做好本科室工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和業務學習,規範管理,確保無服務態度、工作差錯投訴,保證各項業務工作的完成;
7、按時完成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考核辦法
1、按照本所業務經辦事項規定的時限、程式、標準考核;
2、按照該職位的工作標準考核;
3、按照年度工作計畫和年度考核辦法考核。
工作責任
1、對本科室工作程式、工作項目的正確性、準確性負責;2、對本科室的辦公秩序負責;
3、對下屬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科室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4、對本科室的辦公用具、設備、設施的完好性負責;
5、對本科室給本單位造成的影響負責。
管轄範圍
1、本科科員級別關係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