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定律

科學定律是用科學語言表述的對自然界客觀規律的認識。它構成科學理論的核心。

科學定律

正文

用科學語言表述的對自然界客觀規律認識。它構成科學理論的核心。
科學定律反映自然界的事物、現象之間的內在的、必然的、 本質的聯繫。 但這種聯繫往往被各種外在的、偶然的、非本質的現象所掩蓋,需要人們運用各種科學方法將它們揭示出來。對這種聯繫的反映,只有經過反覆驗證之後,才能確立為科學定律。科學定律具有普遍性,不同定律的普遍性程度各不相同。有的科學定律只是表述某一特殊領域內的規律,如力學中的牛頓定律(見I.牛頓),生物學中的自然選擇律(見達爾文主義)等;有的科學定律則表述在許多不同領域中起作用的普遍規律,如能量守恆和轉化定律等。所以,各種科學定律都有一定的適用範圍,而且這種適用範圍會隨著科學認識的深化而發生變化。現代自然科學中的科學定律一般是用數學公式表達的,這也表明了認識的深化和精確化。因為數學公式便於人們對科學定律的內容作出準確的解釋,從而在實際中得到有效的套用,同時它還便於人們運用邏輯演繹和數學演算的方法進行嚴格的論證,導出新的結論,作出新的科學預言。
科學定律作為一種認識成果,是客觀規律的本質反映,但又只是客觀規律的近似反映,是隨著實踐的發展以及其他有關領域認識的深化而發展的相對真理。科學定律所設定的條件、適用的範圍和它所揭示的數量關係,乃至科學定律本身的表述形式都會在實踐中不斷地得到檢驗和修正,更加準確地逼近客觀的自然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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