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墾坡度

根據我國《水土保持工作條例》規定,25度以上的陡坡地,禁止開荒種植農作物。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墾坡度以下的坡地上開荒,必須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並採取水土保持措施。 現有坡耕地,再禁墾坡度以下的,應當採取等高耕種、修梯田等水土保持措施。

禁墾坡度是指禁止開墾的坡度。根據我國《水土保持工作條例》規定,25度以上的陡坡地,禁止開荒種植農作物。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的地形地貌、土壤、耕地和人口密度等情況,規定低於25度的禁墾坡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墾坡度以下的坡地上開荒,必須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並採取水土保持措施。現有坡耕地,在禁墾坡度以上的,若是人少地多的地區,應當在平地和緩坡地積極建設基本農田,提高單位面積產量,將坡耕地退耕造林種草;若是人多地少的地區,退耕確有困難的,應當按照坡度大小,規定期限,修成梯田或者採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現有坡耕地,再禁墾坡度以下的,應當採取等高耕種、修梯田等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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