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後備基金

社會後備基金

社會主義國家國民收入中用於應付不幸事故、自然災害等意外事件等特殊需要的基金。又稱社會保險基金。它是防備社會再生產過程中斷和保證國民經濟正常發展的必要條件,是積累基金的組成部分。

社會後備基金

正文

社會主義國家國民收入中用於應付不幸事故、自然災害等意外事件等特殊需要的基金。又稱社會保險基金。它是防備社會再生產過程中斷和保證國民經濟正常發展的必要條件,是積累基金的組成部分。在實物形態上,既包括各種器材和原料、燃料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又包括糧食和其他主要日用消費品的儲備。此外還包括價值形態的財政儲備。
社會後備基金在積累基金中所占的比重雖然不大,但其重要性卻不能忽視。因為,社會主義國家也要預防自然災害如水、旱、巨風、地震等的襲擊,並且還存在帝國主義、霸權主義發動侵略戰爭的可能性。當這些意外事件降臨時,為了減少勞動人民的生命財產的損失,並保證能應付天災和能在同外敵的鬥爭中取得勝利,必須建立後備基金。此外,社會主義國民經濟也難以完全避免不平衡現象出現。如固定資產的更新,數量的多少逐年不同。如果在某一年數量很大,下一年就會很小。在前一種場合,就可能發生固定資產的折舊基金的供給和需要之間的不平衡,這就需要用社會後備基金來補充。馬克思曾把這種後備說成是“社會對它本身的再生產所必需的各種物質資料的控制”(《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527頁)。物資儲備應留多少,必須從客觀實際情況出發,根據現有的儲備的狀況和生產能力來確定,以及部分地根據機率論來確定。如果後備過多,用於當前擴大再生產的物資就相應減少,同時會形成物資和資金的積壓,影響擴大再生產的速度。後備過少,則不能滿足客觀的需要,不能應付意外事件和保證國民經濟的順利發展。
在中國,社會後備基金包括全國性的後備、地方性的後備和生產單位的後備。它們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形成有計畫的社會主義基金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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