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山頭遺址

社山頭遺址位於中國江西省上饒市廣豐縣五都鎮前山村,又稱蛇山頭遺址,是新石器時代晚期至商周時期的古文化遺址,屬典型台地遺址。它是埋藏最好、出土的文物最多的遺址之一,於2006年被列為江西省文物保護單位。

簡介

社山頭遺址位於中國江西省上饒市廣豐縣五都鎮前山村,又稱蛇山頭遺址,是新石器時代晚期至商周時期的古文化遺址,屬典型台地遺址。遺址呈圓土墩形,頂面平整,高出四周稻田約4-5米,面積11000平方米。遺址東北方向約1公里之外,豐溪河自東南向西北流過。北面附近即有豐溪河的支流從東往西注入豐溪河。在遺址東、南、西三面丘陵或台地上,均發現有新石器時代晚期及商、周時期文化遺物。社山頭遺址是目前江西省埋藏最好、出土的文物最多的遺址之一,於2006年被列為江西省文物保護單位。

考古價值

1982年6月,廣豐縣文化普查工作隊發現該遺址。1983年冬,經國家文物局批准,江西省文物工作隊進行了第一次試掘,相繼又於1991年、1995年先後由江西省考古研究所、廈門大學人類學系兩次聯合發掘,布方24個,連同擴方,共揭露面積770平方米,清理灰坑83個,房址22處,墓葬17座,共出土陶器、石器、骨器、玉器等2000餘件。

經三次發掘證明:該遺址保存完好,內涵充實,文化規程非常豐富,地層關係極為清晰。遺址下層可分為三期。其一期文化年代大體與築衛城文化相當,即距今約5000-4500年;二期文化年代當在距今約4500-4000年之間。三期文化年代的下限距今約2800年。

據考證,社山頭遺址出土的卷沿深腹盆、敞口深腹外飾凸棱平底盆,與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的同類器相近,袋足束頸沖天流盉與洛陽矬李遺址的同類器相一致,證明當時夏文化的影響已到達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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