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縣質監局

(二)承擔本地區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規劃、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和實施名牌發展戰略,建立質量分析制度,參與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產品許可證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統一管理本地區標準化工作,推行標準化戰略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推行採用國際標準,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工作,開展商品條碼工作,開展標準化信息管理工作。 負責建立生產企業質量檔案;負責審核檢測機構上報的年度定期監督檢驗計畫,協助配合檢測機構開展監督抽查工作;負責監督抽查後處理及後處理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受理產品質量鑑定申請,協助開展質量仲裁檢驗工作;負責產品質量申訴處理工作;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地區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貫徹執行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提高本地區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及有關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本地區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規劃、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和實施名牌發展戰略,建立質量分析制度,參與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產品許可證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本地區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初審檢測機構提出的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檢驗計畫,監督檢測機構完成監督抽查計畫情況,負責質量監督後處理工作,向市質監局上報產品質量安全預警信息,根據市質監局發出的預警組織實施相關工作,受理質量仲裁檢驗申請,協助產品質量鑑定,負責產品質量申訴處理工作,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承擔本地區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配合市質監局開展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通報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五)負責統一管理本地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實施計量監督檢查,負責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管理,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能效標識和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統一管理本地區標準化工作,推行標準化戰略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推行採用國際標準,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工作,開展商品條碼工作,開展標準化信息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認證認可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實施日常監督,對認證、認證諮詢和認證培訓活動實施監督,負責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的監督檢查工作。
(八)承擔本地區特種設備日常安全監察責任,受市質監局委託負責對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工作和部分行政許可的受理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生產、使用、銷售、租賃、檢驗檢測等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對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按規定許可權進行調查處理,負責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本地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專項整治,依法查處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辦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案件,受理質量投訴舉報,承辦市質監局交辦的案件、舉報投訴處理的有關事宜;根據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政府授權,組織協調本地區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十)承辦市質監局和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負責後勤服務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編制和實施發展計畫,執行上級下達的各種計畫;負責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和協調應急管理的有關工作。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黨務工作和工、青、婦工作及宣傳工作;協助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行業作風建設。
負責財務預決算,統一管理各類資金;負責財務票據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審計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案件審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案件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行政法律事務的組織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培訓及普法工作;負責罰沒物品的統一管理。
二、質量科(計量科)(標準化管理科)(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質量獎勵制度;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負責質量狀況分析工作;負責企業爭創名牌產品、質量獎培育和推薦工作;協助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許可證管理的日常工作。
負責建立生產企業質量檔案;負責審核檢測機構上報的年度定期監督檢驗計畫,協助配合檢測機構開展監督抽查工作;負責監督抽查後處理及後處理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受理產品質量鑑定申請,協助開展質量仲裁檢驗工作;負責產品質量申訴處理工作;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考核、發證工作;對計量器具製造、修理、銷售、進口、使用和檢定實施計量監督;負責授權計量檢定機構和社會公正計量機構的日常監督;負責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能效標識及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的監督管理;調解計量糾紛;指導企業建立計量檢測體系、推行定量包裝商品“C”標誌管理和加強能源計量工作。
擬訂推進標準化戰略的具體措施;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推行採用國際標準;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工作,開展商品條碼工作;開展標準化信息管理工作。
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和自願性認證活動的開展;負責對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實施日常監督;負責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日常監督;監督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和認證諮詢機構的活動;負責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認證及認證培訓、諮詢人員的執業行為實施監督管理;開展認證有效性監督檢查工作。
三、食品生產監管科
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巡查、回訪、執法檢查、年度報告審查等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配合檢驗機構制訂監督抽查計畫和實施監督抽查工作;負責監督抽查結果的後處理及信息報送工作;配合市質監局開展獲證企業的比對檢驗工作;負責食品質量申訴處理工作;受市質監局委託,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生產許可受理工作;按規定組織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負責生產加工企業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
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受市質監局的委託,負責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工作和部分行政許可受理工作;負責接受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開工告知;參與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租賃、銷售、檢驗檢測等環節的監督檢查;按應急預案和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監督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五、直屬行政機構
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質量技術監督執法大隊的職責是:負責查處本地區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開展從源頭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承擔組織協調本地區有關專項打假活動;負責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舉報投訴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張強
主持全面工作。主持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對全局工作行使組織、指揮、協調和決定權;協調縣政府、縣級部門和鄉鎮政府與本局的工作關係,完成市局、縣委、縣政府交辦工作任務;具體分管人事工作。
2.副局長、紀檢組長高忠
協助局長完成全年工作目標任務,局長外出期間負責全局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具體分管質量管理、質量監督、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法制、機關效能建設、信訪、財務工作。具體聯繫執法大隊、質量科、食品科、質量協會、石柱檢測所。
3.副局長郎廣渠
協助局長完成全年工作目標任務,具體分管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精神文明、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愛國衛生、消防、離退休幹部管理、宣傳培訓、黨建、行政許可、政務公開、檔案、機關內部安全穩定、信息、保密等工作,具體聯繫特監科、辦公室和行政審批大廳質監工作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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