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性代數中,給定一個 n階 方陣 A,若存在一 n階 方陣 B使得 AB= BA= E(或 AB= E、 BA= E任滿足一個),其中 E為 n階單位矩陣,則稱 A是可逆的,且 B是 A的逆陣,記作 A^(-1)。
若方陣 A的逆陣存在,則稱 A為非奇異方陣或可逆方陣。
矩陣可逆的充分必要條件:
AB=E;
A為滿秩矩陣(即r(A)=n);
A的特徵值全不為0;
A的行列式|A|≠0,也可表述為A不是奇異矩陣(即行列式為0的矩陣);
A等價於n階單位矩陣;
A可表示成初等矩陣的乘積;
齊次線性方程組AX=0 僅有零解;
非齊次線性方程組AX=b 有唯一解;
A的行(列)向量組線性無關;
任一n維向量可由A的行(列)向量組線性表示。
其實以上條件全部是等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