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眼口鼻爭能

原文眉,眼,口,鼻四者,有神也。一日,口為鼻曰:“爾有何能,而位居吾上?”鼻曰:“吾能別香臭,然後子方可食,故吾位居汝上。”鼻為眼曰:“子有何能,而位在吾上也?”眼曰:“吾能觀美惡,望東西,其功不小,宜居汝上也。”鼻又曰:“若然,則眉有何能,亦居吾上?”眉曰:“我也不能與諸君廝爭得,我若居眼鼻之下,不知你一個麵皮安放哪裡?”————選自羅燁《醉翁談錄》

譯文

眉毛、眼睛、嘴巴、鼻子四種器官,都有靈性。有一天,嘴巴對鼻子說:“你有什麼能力,位置擺在我的上面?”鼻子說:“我能夠辨別香味和臭味,然後你才知道什麼可以吃,所以我的位置在你上面。”鼻子又對眼睛說:“你有什麼能力,位置反而擺在我的上面?”眼睛說:“我能夠看出美醜,瞭望四方,這功勞不小。應當擺在你上面。”鼻子又說:“如果這樣,那么眉毛有什麼能耐也在我上面?”眉毛說:“我也不想跟你們互相爭論什麼,如果我生在眼睛和鼻子底下,那不知道臉龐放到哪裡去呢?”

注釋

神:靈氣。

爾:你。

觀:看。

宜:應當;應該。

吾:我。

別:分辨;辨別;辨認。

方:才。

汝、子:你。

若然:如果這樣。

廝:相互。

畢:全;都。

中心

表明了作者的態度:眉眼口鼻一起才構成了完整的人。依據是最後眉毛的一句話:“吾也不解與諸君廝爭得,吾若居眼鼻之下,不知你個麵皮安放在哪裡?”

眉,口,鼻,眼是一個整體,缺誰都不合適。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不要過分強調自己的能力,只有把自己置於群體之中,在團結和諧的集體中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我們也習慣於拿自己的長處比人家的短處,覺得自己很了不得,這種自大只能阻礙自己的發展。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