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傳統上,相抗計畫必須符合兩項條件:不合題與不相容。首先,相抗計畫不得合題,否則將直接使辯題獲勝--因此正方將直接獲勝。其次,許多裁判要求相抗計畫不得與正方計畫相容,換言之,兩者無法與正方計畫同時實施;否則正方可以直接將反方的相抗計畫吞噬。
說明
不過,在「不相容」這一點上,部份採政策典範的裁判有不同意見。因為他們不讓雙方在辯論中修改立場,因此反方相容於正方的相抗計畫是沒有被吞噬的風險的。但他們還是要求提出相容相抗計畫的反方證明實施相抗計畫的淨效益大於相抗計畫與正方計畫一起實施的淨效益,否則還是應該實施正方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