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典型案例
2016年7月2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市場公開發布了一批證券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典型案例,涉及 集合競價虛假申報、 強化尾市漲跌停趨勢的虛假申報等。案例發布後,得到了市場各方的積極反饋,對下一步做好異常交易行為監管也提出了諸多有益的建議。
按照計畫,同年7月29日,繼續發布針對盤中虛假申報和盤中異常申報兩類異常交易行為的7個監管案例。
盤中虛假申報和盤中異常申報是上交所二級市場實時監控過程中發現的頻率較高的兩類異常交易行為,也是一線監管的重點。盤中虛假申報,主要是少數投資者通過頻繁、大量的申報並撤銷,刻意影響行情系統展示的5檔委買、委賣數量對比,造成市場買入(賣出)需求假象,從而誘導其他投資者跟風買入(賣出)並伺機從中獲利。本次公布的3個具體案例,詳細說明了此類異常交易行為的模式、危害以及監管判斷的考量因素,如先申報後在短時間內撤銷的頻次、數量、金額等。
定義
證券異常交易行為典型案例是對當前證券市場中最為常見的異常交易行為的總結,上交所在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同時,還將對其中情節嚴重、涉嫌市場操縱的異常交易行為,依法報告中國證監會嚴厲查處。另外,案例沒有列舉的行為,並不等於就是合規交易行為。對於規避監管意圖明顯,且多次實施,以致影響交易秩序的行為,上交所同樣將依據相關規定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一、盤中虛假申報的主要表現
證券交易中,投資者可以撤銷未成交的申報,但如果其撤銷申報的行為出現上交所《交易規則》第6.1條第(六)項、《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八條第(三)項等所規定的情形,則可能損害到市場上其他投資者的利益,擾亂市場交易秩序,構成盤中虛假申報的異常交易行為。
盤中虛假申報的典型特徵是投資者有多次高於或低於實時最新成交價的申報,同時存在大比例撤銷申報、反向交易行為。上交所在實時監控中發現,某些投資者正是通過頻繁、大量的申報並撤銷,來刻意影響行情系統展示的5檔委買、委賣數量對比,造成市場買入(賣出)需求旺盛的假象,從而誘導其他投資者跟風買入(賣出),自己再伺機從中獲利。盤中虛假申報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兩種:
一是有投資者會在連續競價交易中以低於實時最新成交價,同時又是全市場都能看到的最優5檔以內價位,頻繁、大量地申報買入其已持有的股票並快速撤銷。這一行為能在一段時間內人為製造出委買數量遠大於委賣數量的假象,誤導其他投資者以為買盤強勁以更高價格申報買入,從而達到前述投資者通過虛假申報推高或維持股票交易價格的目的。也有投資者在計畫買入股票時,會預先通過大量申報賣出的方法製造市場賣壓較重的假象,誤導其他投資者以較低價格賣出,從而為自己低價買入創造便利。
二是有投資者在相關股票漲(跌)停時,以漲(跌)幅限制價格大量申報並頻繁撤銷申報,同時其自身賬戶並無實際成交或僅少量成交。從事該類異常交易行為的投資者通過漲(跌)幅限制價格大量申報,人為製造股票漲(跌)停價檔位有大量買(賣)申報的虛假盤面信息,誘導其他投資者跟風買入(賣出),以此維持和強化漲(跌)停股票的價格走勢,同時自己再撤單並反向交易獲取利益。由於已經漲(跌)停的股票比其他股票更容易吸引市場關注,因此投資者利用漲(跌)幅限制價格虛假申報更容易實現誤導其他投資者的目的,危害更大,是一種特殊的虛假申報行為。
盤中虛假申報與集合競價虛假申報、強化尾市漲跌停趨勢虛假申報相比,三種行為都是虛假申報,都是意圖通過不以成交為目的的申報影響交易秩序,獲取不當利益。盤中虛假申報與集合競價虛假申報的最明顯區別在於行為發生時間不同。前者發生在交易日連續競價階段的9時30分到15時之間,後者發生在交易日的9時15分到9時25分之間。盤中虛假申報與強化尾市漲跌停趨勢虛假申報的最大差別是前者主要表現為投資者頻繁、大量的申報並撤銷,而後者是在成交機率小的情況下,投資者繼續大量、大額申報,並無撤銷申報行為。
通常情況下,如果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的交易行為及相關股票交易同時符合以下特徵,即可能構成盤中虛假申報異常交易行為:一是投資者在單只股票的交易中多次發生先申報後在短時間內撤銷的情況。正常情況下,大多數成交意願強烈的投資者,其申報價格會十分接近甚至是優於實時最新成交價。另有部分投資者會基於自己對股票價格走勢的判斷,預設一個價格進行申報。但如果投資者在單只股票的交易中,多次預設一個偏離實時最新成交價較多的價格申報,同時又在短時間內撤銷,說明其成交意願不強烈,且交易決策反覆多變,可能存在虛假申報嫌疑。二是投資者申報後快速撤銷申報的頻次較多,撤銷申報數量比例較高。投資者申報-撤銷-再申報-再撤銷的頻次越多,撤銷申報數量占其已申報數量比例越大,其發生虛假申報行為的嫌疑越高。三是投資者的申報數量或金額較大。申報數量或金額大小完全取決於投資者自身的資金或持股情況,投資者的虛假申報數量或金額越大,對市場造成的影響越明顯。
另外,考慮到漲(跌)幅限制價格虛假申報的危害性更大,也是遊資大戶最常使用的違規手法之一,上交所對漲(跌)幅限制價格虛假申報的監管更加嚴格,並不強調撤銷申報時間距離前次申報的時間長短問題。
案例
二、案例
(一)某投資者盤中虛假申報買入股票案
9時42分21秒至14時52分59秒,某投資者以低於實時最新成交價,且處於買一至買五之間的價格累計申報買入某股票28筆總計561.67萬股,累計金額3348.46萬元。累計撤銷申報26筆共541.67萬股,累計撤銷申報金額3229.06萬元。其中,在申報後快速撤銷申報的有17筆共17次,累計撤銷484.59萬股,占申報數量的86.28%。其中3次申報及撤銷明細如圖1所示。
根據該投資者多次、大量地以低於實時最新成交價,同時又是全市場都能看到的最優5檔以內價格申報買入後又快速撤銷申報的行為,上交所認為其申報不以成交為目的,而是意圖通過影響行情揭示的委買數量來誤導其他投資者,影響了該股票的正常交易秩序,屬於盤中虛假申報的異常交易行為,並對其採取了相應的監管行動。
(二)某投資者盤中虛假申報賣出股票案
10時43分13秒至14時19分28秒,某投資者以高於實時最新成交價,且處於訂單簿賣一至賣五之間的價格累計申報賣出某股票15筆總計259.17萬股,累計金額5246.43萬元。其間,該投資者存在多次申報賣出又撤銷申報的行為,在申報後快速撤銷申報的有13筆共7次,累計撤銷252.43萬股,占申報數量的97.40%。其中3次申報及撤銷明細如圖2所示。
行為1:10時47分23秒以賣四價位申報賣出10萬股,10時47分25秒以賣五價位申報賣出10萬股,10時47分47秒撤銷10時47分25的賣出申報,10時47分48秒撤銷10時47分23的賣出申報
行為2:10時53分25秒以賣五價位申報賣出10萬股,10時53分28秒以賣五價位申報賣出10萬股,10時53分46秒撤銷上述2筆申報
行為3:13時54分34秒以賣三價位申報賣出94.17萬股,13時54分40秒撤銷申報
本案例中,投資者同樣是通過多次、大量地在五檔行情以內價位申報,又快速撤銷申報的方式,意圖影響其他投資者的判斷,只是其申報方向為賣。這種頻繁申報賣出後又快速撤銷申報的行為,同樣屬於盤中虛假申報的異常交易行為,上交所對此也及時採取了相應的監管行動。
(三)某投資者在漲幅限制價格上虛假申報買入股票案
13時18分19秒至14時22分12秒,某投資者以漲停價累計申報買入某股票9筆,合計527.98萬股,撤單522.98萬股,撤單量占申報買入量的99.05%,且存在多次申報買入後撤銷申報的行為。
經查,該投資者在當天的交易過程中,不斷通過“申報買入—撤銷申報”的方式,在自身證券賬戶不成交的情況下,人為製造漲停價檔位有大量買單的盤面信息,誘導其他投資者跟風申報買入,以維持並強化股價的漲停趨勢。上交所認為該投資者的上述行為,影響了該股的交易秩序,構成漲幅限制價格虛假申報的異常交易行為,並對其採取了相應的監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