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縣教育局

盂縣教育局

盂縣教育局坐落在盂縣城東的秀水河畔紅崖頭上,下設機關辦公室、人事辦公室、師資辦公室、計畫財務辦公室、教育督導室、基礎教育辦公室、監察室、職、成教辦公室、思想政治教育辦公室 、體衛藝辦公室、儀器站和幼兒教育辦公室。下轄教育教學研究室、招生辦公室、電化教育中心三個直屬事業單位,盂縣實驗國小、逸夫實驗國小、盂縣一中、盂縣二中、盂縣三中、盂縣職業中學、盂縣進修校七所縣直學校和14個聯校。

基本信息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1、協助局領導掌握全縣教育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為局領導研究有關問題提供基礎性材料和建議方案;

2、綜合協調局機關有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等行政事務工作;

3、做好局級工作會議的會前準備、會議記錄和會議有關精神的貫徹、落實、檢查、督辦工作;

4、做好綜合性公文材料的起草、送審工作;對機關各科室起草、擬發的檔案進行文字、格式規範把關;負責有關材料的文印工作;

5、負責本局各種公文、資料的登記、傳閱、分發,做好局領導指示意見的督辦工作;負責有關信件的寄送、傳遞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6、負責各類公文、資料立卷存檔工作;

7、牽頭負責縣人大代表議案、意見、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8、建立、完善機關規章制度,協調、處理各科室和直屬單位職責範圍以外的有關工作;

9、負責教育局印章管理;

10、負責局機關保密工作,巨觀指導基層保密工作;

11、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12、負責局機關的對外聯絡、賓客接待工作;

13、負責局機關的財產設備和日常辦公用品的添置、採購和管理工作;

14、負責機關衛生工作;

15、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交通安全工作;

16、負責機關內部事務;

17、負責組織、協調、落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政務信息的編髮工作;

18、負責本黨委的組織管理工作和黨員發展工作;

19、負責本黨委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20、負責本黨委的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工作、知識分子工作;

21、負責文明機關創建工作;

22、負責機關文化建設工作;

23、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辦公室職責

1、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全縣學校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幹部的任免考核、幹部職工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2、負責指導全縣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3、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中國小校教職工的考核、獎懲和調配工作;

4、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工資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6、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

7、指導全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8、承擔全縣教育系統表彰獎勵、特級教師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9、負責貫徹落實黨的老幹部工作方針、政策,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巨觀管理,搞好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10、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審報工作;

11、負責搞好老幹部活動室的建設,組織離退休幹部開展文體活動;

12、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財辦公室職責

1、在教育局和上級教育部門的領導下,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發展規劃方面的方針、政策,負責草擬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協調實施工作;

2、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統計和信息管理;

3、指導全縣教育事業統籌規劃工作,負責草擬全縣教育結構調整的計畫,並負責協調實施教育結構調整工作;

4、負責全縣新建學校的規劃布局工作;

5、負責指導全縣教育基本建設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建設規劃、年度基建項目計畫的編報工作;負責編制教育費附加等專項用於學校建設、維修的項目計畫;負責學校校舍維修和改善辦學條件的檢查;

6、負責全縣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及學校建設方面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管理工作;

7、負責教育經費的劃撥、財務監督和預決算的審核、匯總;

8、負責教育行政收費和教育資金的管理使用;

9、統計並監測全縣教育經費(含人員經費)的投入和執行情況;

10、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11、負責教育系統財會隊伍建設、培訓工作;

12、監督教育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13、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14、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內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15、負責教育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1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教育督導室職責

1、制定並實施教育督導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

2、根據《教育督導暫行規定》的要求,開展綜合性督導,專項督導或經常性督導檢查;

3、對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考核;

4、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國小、幼稚園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進行督導評估,逐步完善以學校評價、教師評價和學生評價為主要內容的科學的素質教育評價體系;

5、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6、辦理本級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監察室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紀律檢查機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政策規定;

2、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教育工作;

3、負責教育系統各類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4、負責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工作;

5、協同有關科室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工作;

6、協同有關科室負責教育系統的最佳化環境工作;

7、根據領導安排協助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8、負責接待有關來信來訪工作;

9、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10、負責教育系統執法監督工作;

11、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基礎教育辦公室職責

1、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執行、制定有關基礎教育方針、政策;

2、編制全縣國小、國中招生計畫,負責國小、國中招生工作;

3、負責中國小布局調整的實施工作;

4、負責全縣普通中國小學校管理工作;

5、負責普通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6、督促中國小嚴格執行課時計畫;

7、審定中國小教學用書;

8、負責全縣特殊教育工作;

9、負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

10、負責省、市級示範性高中、標準化高中申報、評估、認定工作;

11、負責全縣普通中國小民族教育、勞動技術教育、親職教育等工作;

12、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辦公室職責

1、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制定並落實全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規劃、計畫;

2、搞好調查研究,統籌管理職業中學專業設定、辦學模式、招生就業等工作;

3、負責督促、指導、協調全縣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工作;

4、監督管理職業中學國家助學金政策和免學費政策的落實情況;

5、發揮鄉村兩級文化技術學校功能,進一步做好掃盲和實用技術培訓工作;

6、負責各類民辦教育機構申報材料的收集、整理,辦學條件的考察、評估,專家評議委員會的組織評議、行政許可、審定批覆等工作;

7、指導國中後、高中後及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前的職業技術培訓工作;

8、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幼兒教育辦公室職責

1、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綱要》精神,結合實際,負責編制全縣學前教育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2、依據教學大綱和上級部門的要求,結合幼稚園實際,制定幼兒教育工作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

3、負責幼稚園等級創建指導和年度考核評估工作;

4、負責對幼稚園教育教學質量、辦學效益的指導、檢查、評估以及幼稚園安全等工作;

5、擬定幼稚園園長和教師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6、負責學前教育年度事業資料統計、積累存檔和上報工作;

7、協助成教辦做好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核工作;

8、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師訓辦公室職責

1、負責中國小教師培養、培訓的政策、規劃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2、承擔全縣中國小校長、教育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

3、負責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學歷教育和教師教育基地工作;

4、擬定全縣語言文字政策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漢語拼音方案》等國家有關語言文字的法規、政策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負責指導、推廣和普及國語;

6、管理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社會用字的規範使用;

7、負責全縣和各級各類學校語言文字套用工作的管理和評估;

8、負責語言文字的研究和信息工作;

9、負責全縣國語水平培訓和測試工作;

10、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裝備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負責制定全縣中國小教育技術裝備與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

2、負責全縣中國小專用教室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3、指導全縣中國小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與使用,提高管理水平,發揮使用效益,為教育教學服務,培養師生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

4、負責組織圖書館(室)及專用教室管理人員的培訓及發放崗位合格證書工作;

5、負責全縣中國小現代化裝備評估驗收工作,組織建立維護維修隊伍;

6、負責全縣自製教具評優工作;

7、與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提高裝備利用率,普及實驗教學;

8、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宣傳教育辦公室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落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工作;

2、負責安排局機關重大決策、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報導工作;

3、負責聯繫新聞媒體,並為新聞媒體提供稿件、資料;

4、負責縣教育局入口網站——盂縣教育網的日常維護、管理、網頁製作,做好動態信息的審查、更新和發布工作;

5、負責編輯縣教育局內部刊物《盂縣教育》;

6、負責教育史志鑒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指導全縣教育事業基本資料的徵集、研究、編纂和出版工作;

7、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信息宣傳、電子政務、史志鑒工作隊伍的建設、管理、培訓指導、考核等工作;

8、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思想政治教育辦公室職責

1、負責中國小德育教育工作;

2、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3、負責中國小安全工作;

4、負責學生傷害事故糾紛調處;

5、牽頭負責教師申訴和學生申訴;

6、負責普法教育和普法檢查;

7、負責反邪教及防範工作;

8、負責教育系統穩定工作;

9、負責鐵路護路工作;

10、負責防災減災工作;

11負責教育系統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12、負責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13、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

14、負責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5、負責學校心理諮詢工作;

1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辦公室職責

1、根據課程計畫協調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2、監督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工作和健康教育教學改革;

3、組織指導學生體育競賽、藝術教育、文藝匯演等交流活動;

4、組織體育、健康教育、藝術教育、食品衛生工作教師培訓和指導學生的衛生保健工作;

5、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早餐奶的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全縣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數據上報工作;

7、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四、招生辦公室職責

1、負責宣傳、解釋招生政策、規定,熱情接待來信來訪,耐心解答招生諮詢;

2、制定全縣中考、高考考試方案和實施細則;

3、負責全縣中考、高考有關工作;

4、負責全縣成人高考、成人自學考試工作;

5、負責調查落實招生考試中的違紀事件和民眾的舉報,並提出處理意見交有關部門定性處理;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五、教研室職責

1、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安排和中國小教育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等;

2、根據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出依據;

3、根據上級要求和部署,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和補充教材;

4、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幫助廣大教師執行教學計畫,鑽研、掌握教學大綱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5、組織課改實驗,探索教學規律,推動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6、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外活動;

7、組織對學科教學的檢查和質量評估,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

8、組織指導中國小教育科研活動,並帶頭開展科研工作;

9、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六、電教中心職責

1、制定全縣現代教育技術發展規劃及工作計畫,並檢查、評估和督導學校的現代教育技術工作;

2、負責信息技術教學及信息技術專任教師的教材教法培訓與考核;

3、負責現代教育技術課題實驗研究工作;

4、負責學校電教教材的審查、配備、管理等工作;

5、負責全縣計算機及校園信息網路等設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協助裝備辦做好配備工作;

6、負責縣教育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作好教育系統電子政務、辦公自動化、網路安全、計算機技術維護等有關工作;

7、負責“盂縣教育網”的維護工作;

8、負責區域網路所有電腦的運行和維護工作;

9、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

全局共有機關工作人員37名,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15人;大學專科學歷的16人;中師以上學歷的5人。高級職稱1人,占局機關總人數的2.7%;中級職稱15人,占局機關總人數的40.5%;初級職稱9人,占局機關總人數的24.3%。50歲以上的4人,占局機關總人數的10.8%,35--50歲的16人,占局機關總人數的43.3%,35歲以下17人,占局機關總人數的45.9%。各級專業技術職務所占比例逐步趨於合理,專業技術隊伍逐步向專業化、年輕化邁進。

所獲成就

1986年,盂縣跨入了全國100個“基礎教育先進縣”行列;1995年通過了國家及省政府組織的“兩基”合格驗收;2003-2005年完成了“五三”向“六三”學制的過渡;從2002年起至2004年底,全部消滅了中國小危房;2005年啟動了中國小布局調整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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