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優解

百優解

百優解(鹽酸氟西汀膠囊),適應症為抑鬱發作;強迫症;神經性貪食症。

基本信息

成份

百優解 百優解

化學名稱:(+)-N-甲基-3-(對-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HFNO·HCl
分子量:345.79

性狀

本品為硬膠囊,內容物為白色粉末。

適應症

抑鬱發作;強迫症;神經性貪食症。

規格

20mg(以氟西汀計)。

用法用量

用於成人口服。
抑鬱發作
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議每天服用20mg劑量。如果必要的話,在治療最初的3至4周時間內對藥物劑量進行評估和調整以達到臨床上適當的劑量。儘管較高的劑量可能會增加不良反應發生的可能性,但在某些患者中,由於使用20mg劑量無明顯療效,可以逐漸增加劑量達到60mg的最大劑量(見【臨床試驗】)。必須根據每個患者的情況謹慎的進行劑量的調整,使患者維持最低的有效劑量。
抑鬱症患者必須持續治療至少6個月,從而確保他們症狀的消失。
強迫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薦劑量是每天20mg。對於某些患者,如果在治療兩周后對20mg劑量的反應不充分,可以逐漸增加劑量而達到60mg的最大劑量,但增加劑量會增加不良反應發生的可能性。
如果在10周之內沒有發現任何的改善,那么必須對氟西汀的治療進行重新考慮。如果獲得了良好的治療效果,可以繼續治療,但應根據個體進行劑量調整。儘管對於氟西汀的治療需要維持多長的時間這一問題沒有系統的研究可以回答,但OCD是一種慢性的病症,對治療有效的患者可考慮延長治療期至10周以上。必須根據每個患者的情況謹慎的進行劑量的調整,使患者維持最低的有效劑量。對治療的需求必須定期進行再次評估。一些臨床醫生提倡對於那些藥物治療有效的患者合併進行行為治療。氟西汀治療OCD的長期療效(24周以上)尚未得到驗證。
神經性貪食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議每天服用60mg劑量。在神經性貪食症的患者中的長期的療效(3個月以上)尚未得到驗證。
所有適應症:可適當增加或減少推薦劑量。未對高於每天80mg的劑量進行系統地評估。
氟西汀可以在用餐時或兩餐之間服用,可單次或分次給藥。
停止用藥後,藥物活性成份仍在體記憶體留數周。這一特點必須在開始及結束治療時予以考慮。
兒童:由於尚未明確在兒童及青少年(18歲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療效,因此不推薦在該人群中使用。
老年患者:當增加劑量時,須小心,通常每天的劑量不應超過40mg。
最大推薦劑量是每天60mg。
對於肝功能不全(見【藥代動力學】)或服用可能與百優解®產生互動作用藥物的患者(見【藥物相互作用】),須考慮降低藥物劑量或減少用藥頻率(例如,每2天服用20mg)。
停止服用百優解®的撤藥症狀:必須避免突然停止用藥。當停止百優解®的治療時,為了降低撤藥反應發生的危險性(見【注意事項】以及【不良反應】)必須在1到2周的時間內逐漸減少用藥劑量。如果患者在用藥劑量減少後或停止治療時出現了不耐受的症狀,可以考慮恢復之前的用藥劑量。此後,醫生可以繼續以更緩和的速度來減少用藥劑量。

不良反應

隨著持續的治療可能會減少不良反應發生的強度和頻率,不良反應一般不會導致治療的中斷。
同其它SSRIs一樣,不良反應如下:
全身:過敏(例如,搔癢,皮疹,風疹,過敏反應,脈管炎,血清反應,顏面水腫等)-(見【禁忌】及【警告】),寒戰,五羥色胺綜合症,光敏反應,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Lyell綜合症)非常罕見,多形性紅斑。
消化系統:胃腸功能紊亂(例如,腹瀉,噁心,嘔吐,消化不良,吞咽困難,味覺顛倒),口乾。肝功能檢測異常少有報導,肝炎鮮有報導。
神經系統:頭痛,睡眠異常(例如,夢境反常,失眠),頭暈,厭食,疲勞(例如,睏倦,睡意),欣快,短暫的動作異常(例如,抽搐,共濟失調,戰慄,肌陣攣),抽搐發作及罕見的精神性運動不安/靜坐不能(見【注意事項】)。幻覺,躁狂反應,意識錯亂,激越,焦慮及有關症狀(如,緊張),注意力及思考能力減弱(如,人格解體),驚恐發作,自殺觀念和行為(這些症狀可以是由於潛在疾病造成的),五羥色胺綜合症非常罕見。
泌尿生殖系統:尿瀦留,尿頻。
生殖紊亂:性功能障礙(延遲或缺少射精,性高潮缺乏)、陰莖持續勃起症,泌乳。
其他:脫髮,呵欠,視覺異常(如,視力模糊,瞳孔散大)、瘀癍(見【注意事項】),出汗,血管舒張,關節痛,肌痛,體位性低血壓,瘀斑,其他出血性表現(例如,婦科出血,胃腸道出血和其他皮膚或黏膜出血)罕有報告(見【注意事項】,出血)。
一過性低血鈉:停服百優解®時極少數病人出現一過性低血鈉(包括血鈉低於110mmol/L)並表現在停止氟西汀後可逆。某些病例可能是由於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調引起。多數報導見於老年人及服用利尿藥的患者或其它原因導致體液耗竭的患者。
呼吸系統:咽炎,呼吸困難。肺部不良事件(包括不同組織病理學炎症過程和/或纖維化)鮮有報告。呼吸困難可能是唯一先出現的症狀。
氟西汀治療停止時的撤藥症狀:氟西汀的停藥通常會產生撤藥症狀。頭暈,感覺障礙(包括感覺異常),睡眠障礙(包括失眠和多夢),乏力,焦躁或焦慮,噁心和/或嘔吐,震顫和頭痛是最常報告的不良反應。一般這些症狀是輕度到中度並且是自限的,然而在一些患者中這些症狀可能很嚴重和/或延長緩解時間(見【注意事項】)。因此,當百優解®治療需要停止時,建議逐漸地減少劑量(見【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

禁忌

對氟西汀或其任何一種成份過敏的患者禁用。
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有報導在接受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治療的患者同時合併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以及近期終止SSRI治療轉而開始MAOI治療的患者中出現嚴重的、有時甚至是致命的反應。氟西汀的治療必須在不可逆的MA O I停藥2周之後,可逆的MAOI-A停藥後的第二天開始。
有些病例表現出類似血液中五羥色胺綜合症(類似神經阻滯劑惡性綜合症的特點)。賽庚啶或丹曲林可能會對此類病人有用。合用MAOI的患者出現的反應包括:高熱、僵硬、肌陣攣、植物神經系統不穩定伴有生命體徵的迅速波動、以及精神狀態的變化,包括極度的激越,可能發展為譫妄和昏迷。
因此,氟西汀不能與非選擇性的MAOI同時使用,同樣地,至少應當在停止服用氟西汀5周之後方可開始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治療。如果是長期服用氟西汀和/或服用劑量較高時,可能需要間隔更長的時間。
不推薦氟西汀與可逆的MAOI(例如,嗎氯貝胺)合併使用。氟西汀的治療可以在可逆的MAOI停藥後第二天開始。

注意事項

未滿18歲兒童和青少年
在臨床試驗中,抗抑鬱藥治療組與安慰劑對照組相比較,更容易發生自殺相關行為(自殺企圖和自殺想法),敵對行為(主要是攻擊、對立行為和發怒)。百優解只適用於治療8歲至18周歲兒童和青少年的中重度抑鬱發作,不用於其他適應症。如果根據臨床需要應當給予百優解治療,在治療過程中應小心觀察自殺性症狀的表現。涉及青少年長期用藥安全性(包括對生長發育、性成熟、認知、情感和行為的發展影響)的資料很有限。(見【藥理毒理】)
在一個為期19周的臨床研究中發現,服用氟西汀減少青少年的身高和體重增加(見【不良反應】)。尚未確定氟西汀是否影響這些人達到正常成年人的身高。氟西汀對青春期發育影響的可能性不能排除(見【藥理毒理】和【不良反應】)。在治療過程中及治療後應注意監測青少年的成長發育指標(包括身高、體重和TANER發育階段)。如發現其中某項落後於正常發育,應轉診兒科醫生處理。
在兒科的臨床試驗中常發現躁狂和輕度躁狂病例(見【不良反應】)。建議對躁狂和輕度的躁狂的發生進行定期監查。如發生躁狂,立即停藥。
醫生在處方時應詳細與兒童/青少年患者和/或其父母討論治療的利弊。
皮疹和過敏反應:皮疹,過敏反應和進一步的全身反應,有時非常嚴重(包括皮膚,腎,肝和肺),已有報導。如果出現皮疹或者其它可能的過敏現象而不能確定病因時,應停止服用百優解®。
抽搐發作:對抗抑鬱藥而言,抽搐發作是一個潛在的危險。因此,同其它抗抑鬱藥一樣,氟西汀須慎用於有抽搐發作史的患者。患者發生抽搐發作或抽搐發作頻率增加,應停用氟西汀。氟西汀應避免用於不穩定性抽搐/癲癇患者,如用於控制良好的癲癇病人,則應注意監查。
躁狂症:抗抑鬱藥應慎用於有躁狂/輕度躁狂病史的患者。同所有抗抑鬱藥一樣,患者發生躁狂,應立即停用氟西汀。
肝/腎功能:氟西汀主要在肝臟代謝,通過腎臟排泄。對於肝功能紊亂的患者,應降低服用量,如隔日服藥。當每天給予氟西汀20mg,連續2個月,嚴重腎衰需要透析的患者(GFR[10ml/min)血漿中氟西汀及去甲氟西汀的水平與腎功能正常者無差異。
心臟疾病:在一項雙盲試驗中對312例服用氟西汀患者的心電圖進行評估,未見心臟傳導阻滯。然而,對於患有急性心臟疾病的患者服用氟西汀的臨床研究尚有限,因此此類病人應慎用。
體重減輕:氟西汀可能導致體重減輕,但通常與基線體重成比例。
糖尿病:糖尿病患者服用SSRI可影響血糖濃度。服用百優解®期間可能會出現低血糖,停藥後繼而出現高血糖。應調整胰島素和口服降糖藥的劑量。
自殺/自殺觀念:抑鬱與自殺觀念、自我傷害以及自殺(自殺相關事件)危險性的增加是聯繫在一起的。這種危險性只有在出現顯著的症狀緩解後才會終止。在治療的最初幾周或更長時間未出現症狀的改善,在此期間應密切監護患者直至症狀改善。臨床經驗表明,在疾病恢復的早期,自殺的風險性可能會增加。
用百優解®治療的其他精神疾病也可能與自殺相關事件的發生危險性增加有關。此外,這些精神疾病可能與抑鬱症伴隨存在。在治療抑鬱症患者中的注意事項,同樣適用於治療其他精神障礙患者時。
具有自殺相關事件病史的患者,或在治療開始之前表現出顯著自殺觀念的患者,均具有較高的產生自殺觀念或自殺傾向的危險性,在治療期間應該接受仔細的監護。此外,青壯年患者中自殺行為危險性可能增加。
患者(及其護理者)應該警惕這些事件的出現,一旦這些症狀出現應立即就診。
靜坐不能/精神運動性不安:使用氟西汀與靜坐不能的發生有關,表現為一種主觀的厭惡或煩躁,並頻繁運動伴隨不能靜坐或靜立。最可能發生在治療的最初幾周。對出現這些症狀的患者增加藥物劑量可能是有害的。
SSRI治療停止後的撤藥症狀:當治療停止,特別是突然停止時,常會出現撤藥症狀。(見【不良反應】)。在臨床試驗中,中止治療的患者中,不良事件的發生率在氟西汀和安慰劑組的比例大約均為60%。在這些不良事件中,氟西汀組嚴重的占17%,安慰劑組嚴重的占12%。
撤藥症狀的危險性可能是由幾種因素決定的,包括治療的持續時間和劑量,以及劑量減少的速度。頭暈,感覺障礙(包括感覺異常),睡眠障礙(包括失眠和多夢),乏力,焦躁或焦慮,噁心和/或嘔吐,震顫和頭痛是最常報告的撤藥反應。一般這些症狀是輕度到中度的,然而在一些患者中這些症狀可能是非常嚴重的。這些症狀通常發生在停止治療後的最初幾天。一般這些症狀是自限的,通常在2周內緩解,但在某些個體可能會延長(2-3個月或更長時間)。因此,在停止治療時,應根據患者的需要至少在1到2周的時間內逐漸減量(見“百優解®停用時的撤藥症狀”,【用法用量】)。
出血:已有報導服用SSRI的患者出現皮膚出血,如瘀癍和紫癜。在服用百優解®的患者中,瘀癍作為少見的不良事件被報導。其它出血表現(如,婦科出血,胃腸出血,及其它皮膚或黏膜出血)報導為罕見。須提醒服用SSRI的患者注意,尤其是與口服抗凝血劑合用,已知影響血小板功能的藥物(如氯氮平這類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吩噻嗪類,絕大多數三環抗抑鬱藥,阿司匹林,非甾體抗炎藥)合用,或與其他可增加出血危險性的藥物合用,或用於那些有出血疾病史的患者。
電抽搐療法(ECT):服用氟西汀的患者接受電抽搐治療時驚厥發作時間延長的情況鮮有報告,但也需謹慎。
聖.約翰草:當選擇性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和草藥製劑,與包括聖.約翰草(貫葉連翹)在內的草藥同時使用時,可能會導致五羥色胺能作用增強,例如出現五羥色胺綜合症。
偶有報導五羥色胺綜合症或神經阻滯惡性綜合症樣不良事件的發生與氟西汀治療有關,特別是與其他五羥色胺能(如L-色氨酸等)和/或抗精神病藥物同時使用時。由於這些綜合症可能導致潛在的威脅生命的情況發生,因此,如果這些不良事件(表現為一組症狀,如高熱,強直,肌痙攣,植物神經不穩定伴隨可能的生命體徵的快速波動,精神狀態的改變,包括意識錯亂,易激惹,極度焦躁發展至譫妄和昏迷)發生,應該停止氟西汀的治療並開始支持性對症治療。
對駕車和機械操作的影響
儘管未見百優解®會影響正常人的精神運動行為,但任何作用於精神的藥物可能影響人的判斷能力及技能。因此應告誡患者避免駕車或操作危險性的機械,直至患者相當確信他們的行為不受影響。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大量資料顯示氟西汀對人類並無致畸作用。氟西汀在懷孕期間可以使用,但仍須注意,尤其在妊娠晚期或分娩開始前。因為已有報導氟西汀對新生兒產生以下影響:易激惹,震顫,肌張力減退,持續哭泣,吮乳困難或睡眠困難。這些症狀提示可能是五羥色胺能效應或撤藥綜合症。這些症狀發生的時間和持續的時間可能與氟西汀(4~6天)及其活性代謝產物去甲氟西汀(4~16天)較長的半衰期有關。
哺乳期:氟西汀及其代謝產物可以分泌至母乳。對乳兒的不良事件已有報導。如果必需服用氟西汀,應停止母乳餵養;然而,如果要繼續母乳餵養,氟西汀應採用最低有效劑量。

兒童用藥

由於尚未明確在兒童及青少年(18 歲以下) 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療效,因此不推薦在該人群中使用。

老年用藥

增加劑量應當慎重,日劑量一般不宜超過40mg。最高推薦劑量是60mg。見【用法用量】。

藥物相互作用

半衰期:在考慮藥代動力學和藥效動力學的互動作用時(如從氟西汀轉為其他抗抑鬱藥時)需要謹記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的長半衰期。(見【藥代動力學】)
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參見【禁忌】。
不推薦合併使用:MAOI-A。
可謹慎的合併使用:MAOI-B(司來吉蘭):有發生五羥色胺綜合症的危險。建議臨床監控。
五羥色胺能藥物:與五羥色胺能藥物(如5-羥色胺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SNRIs), 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曲馬朵,舒馬曲坦)合併套用有可能增加血清素綜合症的危險性。與舒馬曲坦同時使用會帶來冠狀血管收縮和高血壓等額外的危險。
鋰鹽和色氨酸:當鋰鹽和色氨酸與SSRIs合併使用時有出現五羥色胺綜合症的報導。因此,百優解®同這些藥物的合併使用應當謹慎。當氟西汀與鋰鹽同時服用時需要更密切和頻繁的臨床監控。
CYP2D6同功酶:與三環抗抑鬱藥及其它選擇性五羥色胺能抗抑鬱藥類似,氟西汀也經過肝細胞色素CYP2D6同功酶系統,因此,氟西汀與同樣經該系統代謝的藥物合併套用可能導致藥物間的相互作用。若同時服用的其它藥物主要經由CYP2D6同功酶系統代謝,並且治療範圍很窄(如氟卡尼、恩卡尼、卡馬西平及三環抗抑鬱藥),其起始劑量或治療劑量應降低到治療範圍的下限。如果最近5周內曾服用百優解®,此原則同樣適用。
口服抗凝劑:當氟西汀同口服抗凝劑合併使用時,抗凝作用會發生變化(化驗值和/或臨床症狀體徵),類型不一,但包括出血症狀增加-此種情況偶見報導。正在服用華法令的患者在起始或停止氟西汀治療時應當接受仔細的凝血狀況監測。(見【注意事項】,出血)
電抽搐治療(ECT):服用氟西汀的患者接受電抽搐治療時驚厥時間延長的情況鮮有報導,但也須謹慎。
酒精:在正規試驗中,百優解®不升高血中乙醇水平或增強乙醇作用。然而,在SSRI治療的同時飲酒是不可取的。
聖.約翰草:同其它SSRI一樣,百優解®和草藥聖.約翰草(貫葉連翹)可能發生藥效學相互作用,這會導致不良反應增加。

藥物過量

單獨過量服用氟西汀通常症狀比較輕微,過量的症狀包括噁心,嘔吐,痙攣發作,心血管功能失調(從無症狀的心律不齊到心搏停止),肺功能障礙和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紊亂(從興奮到昏迷)。單獨過量服用本品導致死亡的報告極其罕見。建議監測心臟和生命體徵,輔以一般對症和支持治療。對本品無特效解毒藥。
強制利尿、透析、血液灌注和體液交換等方法均不理想。合用活性炭和山梨醇聯合的療效與催吐及洗胃相同,甚至更好。處理過量服藥時,須考慮同時服用多種藥物的可能性。近期曾經服用或正在服用本品的患者同時服用了過量的三環類藥物,應密切觀察並延長觀察期。

臨床試驗

抑鬱發作:通過安慰劑和活性藥物對照,在抑鬱發作患者中開展了臨床試驗。根據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的測量,與安慰劑比較,百優解®顯示出非常顯著的有效性。在這些研究中,與安慰劑比較,百優解®產生了更高的有效率(定義為HAM-D評分下降50%)和緩解率。
劑量效應關係:在對抑鬱症患者固定劑量的研究中,劑量-效應曲線是平坦的,提示使用高於推薦劑量的藥物不能提高藥物的有效性。然而,臨床經驗顯示提高劑量可能對某些患者有益。
強迫症:在短期的臨床試驗中(24周以下),氟西汀療效顯著優於安慰劑。每天20mg的劑量具有療效,但更高的劑量(每天40到60mg)顯示出更高的有效率。在長期的研究中(三項短期治療的延長期和一項復發預防研究),沒有顯示出有效性。
神經性貪食:在短期的研究中(16周以下),滿足精神障礙診斷統計手冊第3版修訂本標準的神經性貪食的門診患者每日服用60mg氟西汀,與安慰劑組比較,對暴飲暴食和導瀉行為的減少有顯著的療效。然而,對於長期的療效還沒有結論。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氟西汀具有抗抑鬱作用,推測與其抑制中樞神經元5-HT再攝取有關。動物試驗結果顯示,氟西汀抑制5-HT再攝取的作用強於去甲腎上腺素。在臨床相關劑量下,氟西汀可抑制人血小板對5-HT的再攝取。
經典的三環類抗抑鬱藥物的抗膽鹼能、鎮靜、及對心血管系統的作用與其對毒蕈鹼能、組胺能及α1-腎上腺素能受體的拮抗作用有關。體外受體結合試驗顯示,氟西汀與腦組織上的上述受體及其他膜受體的結合力明顯弱於三環類抗抑鬱藥。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 氟西汀及其代謝產物去甲氟西汀的Ames試驗、大鼠肝細胞DNA修複試驗、小鼠淋巴瘤試驗、中國倉鼠骨髓細胞姊妹染色體交換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生殖毒性 大鼠在氟西汀劑量為7.5、12.5mg/kg/天(按mg/m2 推算,分別相當於人最大推薦劑量80mg[MRHD]的0.9倍和1.5倍)時未見對生育力的不良影響。
在胚胎-胎仔發育毒性試驗中,大鼠和家兔劑量分別達1 2.5和15mg/kg/天(按mg/m2 推算,分別相當於MRHD的1.5倍和3.6倍)時,未見致畸性。
在圍產期毒性試驗中,大鼠在妊娠期間給予12mg/kg/天(按mg/m2推算,相當於MRHD的1.5倍)或妊娠期間與哺乳期間給予7.5mg/kg/天(按mg/m2 推算,相當於MRHD的0.9倍)時,可見死胎數增加,出生後前7天幼仔重量降低、幼仔死亡率增加。大鼠在妊娠期間給予12mg/kg/天時,存活幼仔未見神經發育毒性。幼仔死亡的無影響劑量為5mg/kg/天(按mg/m2 推算,相當於MRHD的0.6倍)。
致癌性 大鼠與小鼠致癌性試驗中,摻食法給予氟西汀分別達10和12mg/kg/天(按mg/m2 推算,分別相當於MRHD的1.2和0.7倍),連續給藥2年,未見腫瘤發生率增加。

藥代動力學

吸收-氟西汀口服吸收良好。進食不會影響藥物的生物利用度。
分布-氟西汀與血漿蛋白大量結合(約95%),分布廣泛(分布容積20~40L/kg)。服藥數周后達到穩態血漿濃度。連續服藥後的穩態血漿濃度同服藥4~5周相似。
代謝-氟西汀符合有肝臟首過效應的非線性的藥代動力學特性。服藥後6到8個小時達到血漿峰濃度。氟西汀主要經CYP2D6酶的代謝。氟西汀主要通過肝臟代謝,通過去甲基化作用生成活性代謝產物去甲氟西汀(demethylfluoxetine)。
清除-氟西汀的消除半衰期為4~6天,而去甲氟西汀為4~16天。較長的半衰期使得停藥後仍能維持5到6周的療效。本品主要(大約60%)經腎臟排泄。氟西汀可以分泌至母乳。
高危人群
老年人:與較年輕的患者比較,健康老年人的動力學參數沒有改變。
肝功能不全:由於肝功能不全(酒精性肝硬化),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的半衰期分別增加至7天和12天。應該考慮給予較低的劑量或降低給藥頻率。
腎功能不全:給予輕度、中度和完全腎功能不全(無尿)的患者單一劑量的氟西汀後,動力學參數與健康志願者相比無差異。重複給藥後,觀察到穩態血漿濃度的增加。

貯藏

低於25℃,室溫保存。

包裝

鋁塑包裝,7 粒/盒,28 粒/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JX20060149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J20080016

生產企業

Eli Lilly and Company Ltd

包裝企業

禮來蘇州製藥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7年12月11日

修訂日期

2008年03月31日 2009年1月22日 200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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