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一要求,研究制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戰略目標、醫療衛生機構設定的區域規劃,綜合協調全市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與開發。
(二)依據國家衛生法規和標準,制定傳染病、寄生蟲病和其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方案;對全市食品衛生、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醫療衛生用品及保健用品等實施衛生監督;負責全市性的食品、保健用品廣告的審批工作。
(三)負責全市醫療行政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制度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醫療設備、技術準入制度;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質量實行監測;制訂並實施初級衛生保健計畫;抓好城鄉醫療衛生網路的建設與管理;監督管理全市輸血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醫方針、政策、法規,制定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全市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母嬰保健法》,負責管理全市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優生優育和婚前保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六)制定全市重點醫學科研發展規劃,組織科研攻關、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推動醫藥科技為衛生事業服務;搞好繼續醫學教育,制定並實施全市衛生人才培養規劃。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血吸蟲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搞好規劃、協調、組織、管理和指導工作。
(八)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制定全市愛國衛生運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工作,組織動員民眾參與愛國衛生運動活動和民眾性社會衛生監督;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指導開展除害滅病工作。
(九)貫徹執行全國醫務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及實施辦法,開展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衛生系統計畫、財務、基建、大型設備購置和全市衛生專項經費使用工作;建立與完善全市衛生統計、信息系統,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制定醫療衛生物價標準,並做好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國外衛生貸款項目的管理;負責系統內部審計。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醫療救護工作,積極備災救災。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同各鎮、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二)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協調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本系統的電子政務公開及網路管理,負責文電處理、檔案管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負責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指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全市衛生單位的安全保密、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管等工作;組織協調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辦理人民來信來訪,指導衛生系統的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
(二)人事科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及所屬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任免、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和崗位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承辦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推薦評審、聘任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衛生系統高級知識分子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市直衛生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發展目標、年度計畫和區域衛生髮展規劃,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開發、配置工作;編制和管理全市衛生單位的綜合財政收支計畫,管理全市衛生防病經費和專項基建、設備經費。對衛生單位基本建設的立項、計畫、預決算、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衛生事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管理局機關財務收支和全市衛生統計信息工作,對衛生效益進行綜合評價。組織和管理衛生經濟研究工作,對外加強衛生經濟諮詢服務;負責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行業審計和審計調查等工作。
(四)醫政科
負責全市醫政管理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管理和醫療質量、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機構的國家技術標準、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規範;負責醫療糾紛及事故的處理;承擔護理管理和臨床藥學管理工作;負責醫療急救和臨床檢驗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科研攻關及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全市醫學繼續教育及醫學信息管理;普及衛生救護知識,推動公民無償獻血活動;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負責查處各類衛生違法案件;擬訂全市農村衛生髮展規劃,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指導農村衛生人員的管理及技術培訓;收集、分析全市農民健康狀況信息,完善農民健康保障制度,檢查農村重要衛生政策實施落實情況;會同有關科室擬訂涉及農村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人才培養等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國防醫療動員工作。
(五)預防保健科
擬訂全市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職業病、學生常見病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制定疾病控制的具體措施與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工作;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愛滋病的綜合防治工作;依法承擔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負責衛生應急隊伍的管理和培訓演練;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具體工作;負責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和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承擔衛生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規範指導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研究制訂全市婦幼衛生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婦幼保健、兒童保健的業務工作;負責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實施的監督管理,協調有關方面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規劃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六)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方針和政策,編制全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血吸蟲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工作和監測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全市消滅或控制血吸蟲病、地方病達標考核工作。
(七)愛衛科(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愛國衛生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改廁、改水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狀況監督檢查;負責全市衛生城市、衛生城鎮、衛生鄉村、衛生先進單位的建設和考核管理;指導全市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指導全市開展除害防病工作,統籌協調除“四害”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工會主任1名;科長(主任)職數7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為2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衛生局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全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相關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四)農村改水工作的職責分工。農村改水工作由市水利局負責,市衛生局負責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水質檢測、監測工作。
(五)當陽市紅十字會設在市衛生局,實行“市政府分管領導聯繫”的管理體制,其常務副會長由市衛生局局長兼任。
(六)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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