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陽縣林業局

五、組織協調、指揮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加強基層林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全縣林業科技研究、教育和技術推廣工作。 七、負責對全縣林業產業化的規化和建設。

略陽縣林業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林業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綜合股、生產股、林政股。
主要職責:一、宣傳貫徹執行中、省、市、縣關於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林業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等國家生態建設工程;依法實施對林木種子的管理,指導全縣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三、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林木、竹材的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並對徵用、占用林地的各項建設工程依法進行審核。
四、負責陸生資源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建設管理自然保護區;組織全縣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
五、組織協調、指揮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加強基層林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全縣林業科技研究、教育和技術推廣工作。
七、負責對全縣林業產業化的規化和建設。
八、負責對幹部職工進行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培訓和職工的考察、考核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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