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盈餘

留存盈餘,是商業銀行普通股股東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

留存盈餘(retained earnings)是指商業銀行的稅後利潤中扣除優先股股息,普通股股息之後的餘額,因而,留存盈餘是商業銀行普通股股東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銀行在進行年終結算時,一般不會把全部利潤作為投資收益分給股東,總是會留下一部分作為留存盈餘,用於商業銀行擴大經營、增強流動性、償還債款,或者為營業中可能發生的損失預先作準備等。因此,商業銀行的留存盈餘實際上是每年未分配利潤積累而成的,是其進行資本內部籌集最便捷的方式。
商業銀行通過增加留存盈餘可以非常方便地增加資本總量,只須進行會計上的處理便可,因而比其他一切資本籌集方式都要容易。同時,這種方法不僅有益於銀行未來的發展,而且不會削弱銀行原有股東的控制權。最後,由於收取股息要繳納所得稅。因此,將盈餘以留存盈餘的形式留在銀行中,可使股東免交所得稅。
不過,通過留存盈餘來增加資本畢竟是有限的,因為留存盈餘的金額往往不能滿足商業銀行對資本增加的需要。同時,進行利潤留存還涉及銀行股東利益和管理人員利益、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的平衡與選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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