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可包括兩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中各種有害因素不影響人群健康和生活質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為規範,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各項指標達到法定量的限值,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生產的各個環節的法定行為規範。
立法過程
我國政府一向十分關心和重視飲用水衛生工作,多次發布和修改飲用水衛生標準。1956年制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及1959、1976年修訂的標準分別包括15項、17項、23項微生物、一般化學和感官指標,著重技術要求,均未列為強制性衛生標準。1985年衛生部組織飲水衛生專家結合國情,吸取了世界衛生組織(WHO)《飲用水質量標準》和已開發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中的先進部份,制定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將水質指標由23項增至35項,由衛生部以國家強制性衛生標準發布(GB5749-85)增加了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法律效力。該標準於1985年8月16日發布,1986年10月10日實施,共五章22條。(分總則、水質標準和衛生要求、水源選擇、水源衛生防護和水質檢驗。)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具體來講,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可包括兩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中各種有害因素不影響人群健康和生活質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為規範,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各項指標達到法定量的限值,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生產的各個環節的法定行為規範。2001年6月,衛生部於頒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自2001年9月1日起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是在《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的基礎上修改而成,該規範共包括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衛生安全評價規範、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評價規範、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範、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和生活飲用水檢驗規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中水質指標共96項,常規檢測項目34項,非常規檢測項目62項,與《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相比,增加和修改了某些指標,加強了對有機污染的監測,對人體健康危害大的指標限值更加嚴格。基本上是一個既符合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通過衛生部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宣傳貫徹,目前已在全國範圍內得到較好的落實。2006年,GB5749-85修訂為《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2006年12月29日由國家標準委和衛生部聯合發布。同時發布的還有13項生活飲用水衛生檢驗方法國家標準。經過修訂,標準中的指標數量不僅由35項增至106項,還對原標準的8項指標進行了修訂,指標限量也與已開發國家的飲用水標準具有可比性。
範圍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要求、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水質監測和水質檢驗方法。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適用於城鄉各類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也適用於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
相關術語
生活飲用水:供人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
供水方式
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過輸配水管網送到用戶或者公共取水點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設施供水。為用戶提供日常飲用水的供水站和為公共場所、居民社區提供的分質供水也屬於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戶之前經再度儲存、加壓和消毒或深度處理,通過管道或容器輸送給用戶的供水方式。
小型集中式供水:農村日供水在1000m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分散居戶直接從水源取水,無任何設施或僅有簡易設施的供水方式。
水質指標
常規指標:能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
非常規指標:根據地區、時間或特殊情況需要實施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指標。
衛生要求
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證用戶飲用安全:
1.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2.生活飲用水中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3.生活飲用水中放射性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5.生活飲用水應經消毒處理。
6.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表1和表3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廠水中消毒劑限值、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中消毒荊餘量均應符合表2要求。
7.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條件限制,水質部分指標可暫按照表4執行,其餘指標仍按表1、表2和表3執行。
8.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經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可適當放寬。
參考指標
生活飲用水水質參考指標及限值
指 標 | 限 值 |
腸球菌/(CFU/100 mL) | 0 |
產氣莢膜梭狀芽孢桿菌(CFU/100mL) | 0 |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 0.4 |
二溴乙烯(mg/L) | 0.000 05 |
0.000 000 03 | |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L) | 0.000 01 |
五氯丙烷(mg/L) | 0.03 |
雙酚A(mg/L) | 0.01 |
丙烯腈(mg/L) | 0.1 |
丙烯酸(mg/L) | 0.5 |
丙烯醛(mg/L) | 0.1 |
四乙基鉛(mg/L) | 0.000 1 |
戊二醛(mg/L) | 0.07 |
甲基異莰醇-2(mg/L) | 0.000 01 |
石油類(總量,mg/L) | 0.3 |
石棉(>10µm,萬/L) | 700 |
亞硝酸鹽(mg/L) | 1 |
多環芳烴(總量,mg/L) | 0.002 |
多氯聯苯(總量,mg/L) | 0.000 5 |
鄰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 0.3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 0.003 |
環烷酸(mg/L) | 1.0 |
苯甲醚(mg/L) | 0.05 |
總有機碳(TOC,mg/L) | 5 |
萘酚-β(mg/L) | 0.4 |
黃原酸丁酯(mg/L) | 0.001 |
氯化乙基汞(mg/L) | 0.000 1 |
硝基苯(mg/L) | 0.017 |
水質調查
2009年下半年,為了“大致搞清”全國城市飲用水的水質狀況,住建部水質中心做了一次全國普查。這是進入21世紀以來十幾年間最大規模的檢測,覆蓋全國4000多家縣級以上城市自來水廠,得出了最為接近真相的飲用水質數據。多位接近權威部門的業內人士說,他們所獲知的此次檢測結果,實際合格率也就是50%左右。
除了水源問題,落後的水處理工藝、質量低劣的供水管網也成為影響自來水質量的重要因素。調查顯示,中國城市供水管網質量普遍低劣,不符國標的灰口鑄鐵管占50.80%,普通水泥管占13%,鍍鋅管等占6%。老舊管網漏水嚴重,經常爆管,從水質角度講,容易發生二次污染。2000年至2003年,中國184個大中城市管網水質發生過4232次二次污染事件。
中國內地無一城市實現直飲水,燒成開水可殺死微生物污染,但無法去除有機污染物和重金屬離子。不少有機污染物在人體內積累到一定程度,可能致癌、致畸、致突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