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商品陳列所

甘肅商品陳列所

甘肅商品陳列所,設在鼓樓西大街(今張掖路人民飯店附近)是一座二 層樓房,裝有現代玻璃門窗,營業室內寬敞明亮。是一個中等規模的百貨商店,在當時是唯一國營的。它在四年的經營中,對開拓蘭州商品市場,加強商品流通,刺激本地生產發展,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辛亥革命爆發後,升允、彭英甲新政全部停辦,陳列所也宣告關門大吉了。

簡介

清朝光緒末年,陝甘總督升允、蘭州道彭英甲等在蘭州推行新政。

所謂新政,是清政府下令各省開發礦業、興辦工業、發展商業的一項政策。

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五月,升允等人在甘肅舉院(現蘭州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所在地)開辦勸工廠,勸工廠內又分綢緞、玻璃、栽絨、織布四個分廠。同時,還陸續開辦了一系列其它廠子,如鐵工廠、洋蠟胰子廠、織呢廠等。工廠開辦後,為推銷產品,開拓商品市場,又專門成立了甘肅商品陳列所。它還有一個目的,即大力推銷地方土特產品,用以抵制進口洋貨。

商品陳列所設在鼓樓西大街(今張掖路人民飯店附近)是一座二 層樓房,裝有現代玻璃門窗,營業室內寬敞明亮。其商品來源主要有三個渠道:一是甘肅勸工廠及蘭州其它廠子生產的產品。二是甘肅傳統土特產品,如官茶、大布、砂金、水煙、藥材、毛皮等。三是調取本省各州、縣成品之最佳者,如秦安短褐、洮州石硯、酒泉玉器及夜光杯、天水雕漆木器等。此外,還有部分外省名特產品。

商品陳列所制定有較完整的規章制度。所內設總辦一人,主持全所商務,設庶務長二人,協助總辦工作,設董事一人,專管營業。其它有司帳一人管帳,司事四人賣貨,司貨一人管庫房等。對調取商品也有許多規定,其中有幾條還很不錯。如第二條規定載:凡各州縣所送商人自製商品由陳列所考核,如系獨出心裁創製,能起到提倡土貨且能抵制洋貨者,可由陳列所總辦呈文上報清廷商部,予以發獎鼓勵。

第四條規定有。凡外省商品甘肅尚無,但有原料可以製造,或即使有,質量不如外省者,皆應調取,以開本省商人智慧,進行仿造。

該陳列所,實際上是一個中等規模的百貨商店,在當時是唯一國營的。它在四年的經營中,對開拓蘭州商品市場,加強商品流通,刺激本地生產發展,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辛亥革命爆發後,升允、彭英甲新政全部停辦,陳列所也宣告關門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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