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我國雕飾歷史悠久。遠在奴隸社會,據據《周禮・考工記》記載“攻木工之工有七,其中有匠、梓。匠為匠人,專做營造。梓為梓人,專做小本作工藝,包括雕刻”。唐宋時期的建築木雕可在宋《營造法式》一書中得以了解。此外,宋代木雕裝飾已開始使用髹漆貼金。明清時期,木雕工藝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其有五個特點:一是木雕裝飾在各類建築中得到更廣泛採用;二是題材內容大眾化,常選用普通百姓所熟悉的內容為為題材;三是圖案花紋趨向於濃的自然生活氣息;四是工藝技法趨向立體化,出現了透雕、雕玲瓏雕等多層次的雕刻刻手法;五是藝術風格從明代本雕的構圖簡潔、形象豐滿生動發展到清代木雕的構圖定型化,形象富麗且繁瑣。清代的雕刻工藝傾向於表面裝飾化,它要求形象更為繁複,又要求工藝操作簡化,因而,產生了雕和嵌雕等新類別。前者工藝較簡單在建築中套用較普遍;後者耗時費工,多為富裕住家選用 。
雕飾類別
木雕
木雕按其材料的質感和加工工藝來說,是一種柔性造型藝術,其基本要素是多用流暢的曲線和曲面,它的圖案構成講究線面結合和節奏旋律。如清代的木雕喜用自然的花草紋樣,它以整體形象的花樣為主,時以枝葉,造造型立體化,形象通真。這種圖案多適用於裝飾性題材的構件。而在門窗、屏等實用性性很強的構件中,剛性的直線框邊常與柔性性的曲線、曲由面隔芯題材相組合,組成了各種不同效果的圖案。總的來說,由於木材的質感和不同的雕琢技法,在不同的部位,採用各種豐富變化和精巧的圖案,表表現出雕飾的明快和木質的柔美風格,增加了建築藝術的表現力和感染力。
木雕材料大多用楠、樟、黃楊等木,一般多層次、高浮雕裝飾多選用這些硬質材料,雕飾後用水磨、染色、燙蠟處理,使木的表面光滑有光澤。也有用杉木的,但因杉木質地脆弱,故多以樓空、線刻、薄雕形式出現。雕刻時一般根據不同的部位和不同的腳刻類別,選用不同的本料,使使之物盡其用。
石雕
石雕在民居中常用於建築物柱、柱礎、梁枋、門檻、欄桿、欄板、台階等地方,還有用於牌坊的。石材質堅耐磨,經久耐用,並並且防水、防潮,外觀挺拔,故建築中需防潮和受力的構件常用之。宋《營造法式》所載石作制度中雕鐫制度的剔地起突、壓地隱起、減地平極、素平等四種雕刻類別,可以說是歷代石雕技法的總結。由於石材昂貴,好料不易取得,同時,石材運輸和加工也比較困難,所以在雕飾方面,木雕、磚雕占了主要地位。明清之後,石雕技藝也日趨簡化,但仍保持著傳統的類別和做法。石雕是在大小已定型的石件上進行雕刻加工。石雕種類有線刻、隱刻、減地平、浮雕(又稱突雕)、圓雕(也稱混雕、立雕)、通雕(也稱透雕)等,根據不同部位而選用不同的類別。早期多使用線刻、隱刻做法,逐步發展到減地平,後期較多使用浮雕、圓雕以及多種雕藝的結合使用。
磚雕
磚雕是從石雕發展而來,由於它比石雕省工經濟,刻工細膩,題材豐富,故在民居建築中被廣泛採用。在表現風格上力求生動活潑;在表現手法上,又承襲了木雕工藝。因此磚雕有三個特點:一是既能表達石雕的剛毅質感,又能像木雕一樣精細刻畫,呈現出既剛柔結合又質樸清秀的風格;二是所用材料與建築的牆體材料一樣,都是青磚,使它們在色調調上、施工技術上,以及建築的整體與細部上取得高度的統一;三是青磚能適應於室外環境,打磨過的青磚有較好的抗蝕性和和裝飾性,既耐久又豐富了建築的外貌。
灰塑
灰塑裝飾在民居建築中占相當大的比重,使用也比較普遍。它是以白灰為原材料做成灰膏,加上色彩,然後在建築物上描繪或塑造成型的一種裝飾類別。灰塑但包括畫和批兩大類。畫即彩描,即在牆面上繪製山水、人物、鳥獸、花草、圖案等壁畫。批即灰批,即用灰塑造出各種裝飾。
彩描是灰塑的一種平面表現形式,著重於用色彩“描”和“畫”,主要流行於經濟較差的地區,稱之為“牆身畫”。彩描的抗蝕性較差,因此,露天部位一般較少採用,而多用於檐下、外廊門框、窗框、室內牆面等,不同的裝飾部位,題材也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