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朱熹繼承程頤關於“理”和“氣”的觀點,認為“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和氣是不能相離的,卻是兩種東西。他說:“天下未有無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朱子語類》卷一);“在物上看,則二物混渝(統一),不可分開各一處,然不害二物之各一物也”。(《朱子文集-答劉叔文》)朱熹所說的理,是指形成事物的原理或原則,是一種抽象的,精神的東西;“氣”是構成事物的原料,是有形質的東西,也就是現在所謂物質。
朱熹企圖調和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認為“理”和“氣”是相互依存的,他們共同造成世界的一切事物。但朱熹同時認為,在理氣二者之中,理是根本的,主要的。理事形而上的,是生物之本;氣是形而下的,是生物之具。他說:“理氣本無先後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從來,則須說先有是理。”(《語類》卷一)他又認為理是永恆的,絕對的,“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文集-答黃商伯》)。
所以歸根到底,朱熹的這個學說,是一種很明顯的客觀唯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