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班級教學(class teaching)也稱“班級上課制”。與“個別教學”相對。把年齡和知識程度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編成固定人數的班級集體;按各門學科教學大綱規定的內容,組織教材和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並根據固定的時間表,向全班學生進行授課的教學組織形式。
產生條件
班級教學的形式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在此以前,學校採用的是個別教學的形式,在一個屋子裡聚集著年齡懸殊,程度不一的學生,教師對每個學生個別施教,教學內容和進度各不相同,教學時間沒有統一安排,教學效果一般都很低。歐洲中世紀的學校和中國封建時代私塾的教學就屬於這種組織形式。
隨著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教育對象範圍的擴大和教學內容的增加,就需要有一種新的教學組織形式。16世紀,在西歐一些國家創辦的古典中學裡出現了班級教學的嘗試。如法國的居耶訥中學,分為十個年級,以十年級為最低年級,一年級為最高年級。在一年級以後,還附設二年制的大學預科。德國斯特拉斯堡的文科中學,分為九個年級,還設一個預備級,為十年級。與此同時,天主教設立的耶穌會學院,也實行班級教學,分為初級和高級兩部:初級部又分為五個年級(其中五年級為兩學年),共六學年;高級部一般為三個年級;還在章程中詳細規定了每月、每周的教材內容和每天的時間表。這些都是班級教學的萌芽。17世紀捷克教育家J.A.夸美紐斯總結了前人和自己的實踐經驗,並在其所著的《大教學論》(1632)中,加以論證,從而奠定了班級教學的理論基礎。此後,班級教學在歐洲許多國家的學校逐步推廣。中國採用班級教學最早的雛型,是始於同治元年(1862)清朝政府在北京開辦的京師同文館。20世紀初廢科舉、興學校之後,逐步地在全國採用班級教學的組織形式。
主要優點
①把相同或相近年齡和知識程度的學生編為班級,使他們成為一個集體,可以相互促進和提高。
②教師按固定的時間表同時對幾十名學生進行教學,擴大了教育對象,加快了教學進度,提高了教學工作效率。
③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時間方面有統一的規定和要求,使教學能有計畫、有組織地進行,有利於提高教學質量和發展教育事業。
④各門學科輪流交替上課,既能擴大學生的知識領域,又可以提高學習興趣和效果,減輕學習疲勞。班級教學的出現是教育史上一個重大的進步。
局限性
①主要是不能充分地適應學生的個別差異,照顧每個學生的興趣、愛好和特長;同時又難以充分照顧優、差生的學習和發展。
②19世紀末期,特別是20世紀以來,由於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培養人才的需要,為了克服班級教學的缺點,適應學生的個別差異,出現了分組教學甚至個別教學等組織形式。這樣做的結果,又出現了新的問題,如給不同類型的學生尤其是差生的心理上造成不良影響等。
③採用班級教學,要求教師對全班學生負責,同時對他們因材施教,輔以分組教學和個別教學,使全體學生都得到發展。
④班級教學有課堂教學和現場教學等具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