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資委)於2004年12月29日掛牌成立。作為市政府“特設機構”,按照“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權利、義務與責任相統一”的原則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標誌珠海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又進入一個新階段。作為國資委的前身,珠海市從1999年建立的“一委兩局,三位一體”體制架構(即珠海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局,簡稱國經局;中共珠海市委企業工作委員會,簡稱企工委;珠海市企業董事管理局,簡稱董管局。實行“三塊牌子,一套班子”方式運作)。珠海市國資委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監管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二)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審計和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促進所監管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四)負責編制所監管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總體規劃,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開展國有資本運營,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五)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承擔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統籌落實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
(六)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負責向所監管企業委派或推薦董事、監事、財務總監;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並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方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等有關工作。
(八)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九)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依法指導監督區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資委黨委職責
(1)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指示、決定在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簡稱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貫徹執行。(2)討論和決定市國資委的重大問題;負責市國資委監管企業以及內聯企業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3)負責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的領導班子建設,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市 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4)負責派出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監事會、獨立董事和財務總監的管理工作。
(5)監督檢查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的領導人員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情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6)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資委紀委職責
(1)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並市紀委的有關指示、決定在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2)檢查、處理市國資委監管企業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政紀的重要案件,其中涉及市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的違紀案件,由市紀委負責查處,市國資委紀委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受理對市國資委監管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受理市國資委監管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的申訴。
(4)完成市紀委和市國資委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國資委設9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運轉的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文秘、督辦、會議、機要、保密、信息、檔案、信訪等工作;負責處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信息化建設及宣傳工作;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後勤管理及計畫生育、工會、婦女等工作;協調企業安全生產、計畫生育、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及人民武裝工作。
(二)規劃發展科
負責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研究總結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理論和實踐經驗;負責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戰略性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和編制發展規劃;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審核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按規定對所監管企業的對外投資進行審核或備案;負責審核企業章程;負責指導協調企業上市工作;負責有關法規和重大政策起草、擬訂的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委機關的法律事務。
(三)考核統計科
負責建立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和企業績效評價體系,擬訂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和企業財務決算備案及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國有資本金統計信息網路及對外發布統計信息;負責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的政策及制度、辦法的起草、擬訂工作;負責組織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負責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工作。
(四)改革重組科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改制、股份制改造、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問題;按規定對企業重組、改制、股份制改造方案進行審核或備案;組織協調企業債轉股、破產和兼併以及企業分立、解散、清算和關停、重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及再就業工作。
(五)產權管理科
負責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負責審核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負責聯繫行業協會;指導監督國有產權交易工作。
(六)預算財務科
負責研究擬訂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管理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方案;負責指導企業加強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有資產收益管理法規制度,提出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收繳企業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和產權轉讓收益,並對收益使用進行管理;負責指導國有企業內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調控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負責研究擬訂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方式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企業招商引資及外經貿事務。
(七)審計監督科(監事會工作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對企業財務收支、經營效益及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等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擬訂企業內部審計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企業資本收益的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對企業重大投資決策進行後評估;根據《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負責監事會、財務總監、獨立董事的建設管理工作。
(八)組織人事科
根據有關規定,負責企業和委機關黨組織、思想建設、黨員教育和黨費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企業領導班子日常管理工作,承擔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負責考察推薦董事、獨立董事人選;負責提出所監管企業監事會主席、專職監事和財務總監人選;負責研究提出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負責研究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工作方案;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企業出國(境)人員的審查、證件審核及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作風建設;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培訓、勞資、考勤、考核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企業的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
(九)行政監察科
與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以及市國資委紀委合署辦公,負責所監管企業和國資委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市國資委機關行政編制29名,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編制14名。其中主任兼書記1名,副主任2名,副書記2名(其中1名兼紀委書記);內設科室正科長(主任)9名,副科長(主任)7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5名。派出企業監事會主席、專職監事和財務總監、獨立董事編制按有關規定單列管理。
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一)與經濟管理部門的關係。市國資委要按照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進行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按經濟運行的要求組織國有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抓好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其它經濟管理部門應支持、指導國有經濟的戰略調整、國有企業的技術改造、技術進步工作;支持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二)與財政部門的關係。市國資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在財務會計方面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部門指導監督;市國資委監督、管理的國有資產統計結果定期報財政部門備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規草案的起草、擬訂應徵求財政部門意見。國家支持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措施,包括市屬困難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費用、分流人員費用,破產企業安置職工等費用,由財政部門負責安排、管理和監督。市國資委對所監管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的編制工作,作為政府總預算的組成部分由財政部門統一匯總,預算收入的征管和使用接受財政部門監督。
為體現監督管理的責任和效果,市政府對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國有資產增值保值和收益情況進行年度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對市國資委進行獎懲。
(三)與勞動保障部門的關係。市國資委應要求企業執行勞動保障部門制訂的勞動工資政策、社會保障政策;市國資委接受勞動保障部門的業務指導;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審批市屬國有企業的工資總額和負責人員的薪酬;勞動保障部門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完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實現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市國資委配合勞動保障部門做好再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四)與組織部門的關係。企業黨組織、思想建設、黨員教育、黨費管理工作、企業領導的管理接受組織部門指導和監督。
(五)與紀檢部門的關係。市國資委成立紀委,接受市紀委和市國資委黨委的雙重領導。主要職責是:監督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的有關指示、決定的情況;檢查、處理所監管企業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政紀的重要案件,其中涉及市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的違紀案件,由市紀委負責查處,市國資委紀委協助做好有關工作;受理市國資委所監管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申訴;完成市紀委和市國資委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與審計部門的關係。根據《珠海經濟特區審計監督條例》的規定,國有資產運營機構和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可以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內部審計機構負責審計,審計結果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幹部管理部門和同級審計機關;審計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進行直接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