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軍[原重慶市副市長]

王立軍[原重慶市副市長]

王立軍(1959年12月26日-),蒙古名烏恩·巴特爾(中蒙通用轉寫:Ünenbaɡatur,意為“真勇士”),祖籍吉林洮南,內蒙古阿爾山人,父親蒙古族,母親漢族,曾任遼寧省鐵嶺市、錦州市公安局局長,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武警重慶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任內主導了重慶“打黑除惡”行動。2012年2月6日,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滯留1天后離開;2012年3月15日,被免去重慶市副市長職務;同年9月,因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犯罪,被提起公訴;9月18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王立軍案。2012年9月24日,中國法院判處王立軍15年有期徒刑。

基本信息

簡介

王立軍王立軍

王立軍(1959年12月26日-),蒙古名烏恩·巴特爾(意為“真勇士”),祖籍吉林洮南,內蒙古阿爾山人,父親蒙古族,母親漢族,曾任遼寧省鐵嶺市錦州市公安局局長,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武警重慶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王立軍以工作認真負責而著稱,先後被評為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全國勞動模範、“中國十佳傑出民警”,甚至有以他為原型改編的電視劇《鐵血警魂》。被免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職務前為人民警察副總警監警銜。2011年當選為重慶市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薄熙來主政重慶時期,發起了“重慶打黑除惡專項行動”,王即為打黑行動主要負責人。在打擊黑幫組織的同時,他也揪出了一批與黑社會團體勾結的公職人員,包括重慶市司法局前任局長文強,並著手對公安局內部進行機構改革和幹部整頓。

王立軍在刑事科學方面也有所造詣,為國際法醫顱面鑑定協會副主席 ,並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擔任刑法所研究員,同時被浙江大學、東北財經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第三軍醫大學、北京郵電大學等學校聘為兼職教授、法醫專家 。

2012年11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共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中共十四大、十六大代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2012年6月26日接受了王立軍辭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依照代表法有關規定,王立軍的代表資格終止 。

2012年2月6日,王立軍突然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館,緊接著重慶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微博宣布王立軍接受“休假式治療”,此事引起重大反響,被稱為王立軍事件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王立軍案。同年9月24日,中國法院判處王立軍15年有期徒刑。

履歷

早年經歷

王立軍-交警王立軍

1959年12月,生於內蒙古自治區阿爾山,祖籍吉林省洮南縣。父親是鐵路工人,母親是下屬紡織工人。王立軍曾入選過內蒙古少年拳擊隊,當時其就讀于海拉爾一中。

1976年7月至1978年4月,大興安嶺林管局阿爾山林業局天池林場知青

1978年4月至1981年3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00419部隊,在基本建設工程兵第41支隊(正師級)任司機、文書、調度,該部隊駐遼寧省鐵嶺市調兵山,專業從事鐵法礦務局煤礦建設。

1981年3月服役期滿退伍後,回原籍內蒙古自治區阿爾山林業局,被分配到該局下屬林場當工人。

1982年12月,王立軍隨未婚妻肖素麗到遼寧省鐵法市(縣級市)商業局食品公司運輸隊當司機。肖素麗,鐵法市人,當時在鐵法市商業局工作。

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遼寧任職時期

王立軍王立軍
1984年4月—1989年9月,遼寧省鐵法市(縣級)公安局民警、曉南派出所副所長(其間:1986.06—1988.07遼寧省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政法專業學習)

1989年9月—1992年2月,遼寧省鐵法市公安局曉南派出所所長、大明派出所所長。

1992年2月—1993年11月,遼寧省鐵法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3年11月—1999年12月,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1992.09—1994.07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幹部學院幹部專修科管理專業學習,1993.08—1996.07遼寧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5.09正縣級)

1999年12月—2000年8月,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000年8月—2002年12月,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01.10—2002.10美國加州大學MBA遠程教育學院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02年12月—2003年5月,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副市級)。

2003年5月—2004年11月,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4年11月—2008年6月,遼寧省錦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04.09—2006.04東北財經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EMBA]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重慶任職時期

2008年6月—2009年2月,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常務,正廳局長級)。

2009年2月—2009年3月,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2009年3月,—2011年5月,重慶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此後,重慶掀起了“打黑”專項行動 。該行動開始後,王立軍迅速成為“警界明星”。在這場始自2009年6月的“打黑”行動中,重慶警方一共抓獲3000餘人,包括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公安局原副局長文強在內的數名高級幹部受到懲處。2010年4月14日,文強被執行死刑,以此為標誌性事件,重慶“打黑”基本結束。

2010年2月28日,王立軍被重慶市委、市政府授予“重慶市人民衛士”榮譽稱號。

2010年6月,公安部充分肯定重慶市公安局在“打黑”除惡鬥爭中取得的輝煌成績,並通報全國嘉獎。

2011年1月14日,王立軍高票當選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1年5月27日,王立軍獲任重慶市副市長,並繼續兼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

2012年2月2日,重慶市官方宣布,王立軍分管工作調整,負責文、教、環保等方面。

榮譽

立功

榮立一等功6次

榮立二等功十多次

獎項

遼寧青年五四獎章(1997年)

全國五一勞動獎章(1999年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

榮譽稱號

王立軍王立軍

鐵嶺市十大傑出青年

鐵嶺市優秀共產黨員

鐵嶺市勞動模範

遼寧省十大傑出青年

遼寧省優秀共產黨員

遼寧省廉政標兵

遼寧省特等勞動模範

遼寧省十大傑出執法者(1996年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授予)

全國政法戰線優秀科所隊長

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1991年、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兩次授予)

中國十大傑出民警(1992年公安部授予)

全國勞動模範(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授予)

全國公安戰線英雄模範(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公安部授予)

全國先進工作者(1995年國務院授予)

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2000年公安部授予)

2009年被評為“2009年中國十大法制人物”、“2009年十大責任公民”、“2009年度中國正義人物”。

2010年6月,公安部充分肯定重慶市公安局在打黑除惡鬥爭中取得的輝煌成績,並通報全國嘉獎。

2010年被評為“當代中國十大傑出人物”之首

重慶市人民衛士(2010年“重慶市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階段總結表彰大會”上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授予)

王立軍案

尼爾·伍德案

王立軍王立軍
根據開庭的庭審記錄顯示,2011年底,支持王立軍的薄熙來家族與其合作方尼爾·伍德產生經濟矛盾。同年11月12日,王立軍在與薄熙來妻谷開來商議後,準備待尼爾·伍德到達重慶後,以其涉嫌毒品犯罪為由,安排對其實施監控。次日,谷開來與張曉軍合力將尼爾·伍德殺死。11月14日中午,王立軍前往谷開來的住所,谷向其講述投毒殺害海伍德的具體經過,王立軍當時私下秘密對談話錄音,但其向谷開來保證善後,並讓其忘記此事。之後,重慶市警方作出尼爾·伍德酒後猝死的結論。

案件發生後,谷開來繼續採取一系列的毀滅證據行動,由於擔憂知情面擴大,王立軍逐漸不滿,雙方的不信任由此加劇。2012年1月28日,王立軍向薄熙來報告說“有涉及到薄熙來家人的重要案件”,其下屬的調查人員受到壓力並尋求辭職。薄熙來對此十分不滿,當場打了王立軍一巴掌,數天后安排王立軍從公安局長的位置上撤下,將其副市長分工由公安司法調整為科教文衛(此項調動未徵求公安部的允許)。在重慶黨委於2月2日向當地警察公布此調動後,王立軍身邊另外3名工作人員又被非法審查。王立軍感到自身處境危險,遂產生叛逃的想法。

2月6日,王立軍以洽談工作為由,藉故取消原定公務安排,於當日14時31分私自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在美領館內,王立軍與美領館官員就環境保護、教育、科技等事項作了短暫交談後,即稱因查辦案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請求美方提供庇護,並書寫了政治避難申請。經重慶市和中央有關部門勸導,王立軍於2月7日23時35分自動離開美領館,願意接受調查。

調查與免職

逃館事件發生後,王立軍在北京接受中央調查,並請假缺席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向新華社記者證實,中央決定免去王立軍重慶市副市長職務,正按有關程式予以辦理。

2012年3月23日,重慶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任命何挺為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同時免去王立軍的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職務。2012年4月10日,新華社受權公布,王立軍反映尼爾·伍德的死亡情況,可能與谷開來有關。2012年6月26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接受王立軍辭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其代表資格終止 。

滯留事件

王立軍案庭審現場王立軍案庭審現場

2012年2月8日,重慶市政府新聞辦發布訊息,稱“據悉,王立軍副市長因長期超負荷工作,精神高度緊張,身體嚴重不適,經同意,現正在接受休假式治療。”

2012年2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應詢答問時表示,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於2月6日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滯留1天后離開。 有關部門正在對此進行調查。

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中央已決定免去王立軍的重慶市副市長職務。

同日,李源潮在重慶全市領導幹部大會上講話中指出,王立軍私自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滯留事件,性質嚴重,影響惡劣。重慶市委主要領導的調整,是鑒於王立軍事件造成的嚴重政治影響,中央從當前的形勢和大局出發,經過慎重研究決定的。

2012年6月26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接受了王立軍辭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2012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依照代表法有關規定,王立軍的代表資格終止。

其他罪行

2009年4月,王立軍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其一直系親屬調北京某部門工作,因為沒有房子,收受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出資人民幣285萬餘元在北京購置的兩套住房,並以其岳父名義辦理了購房手續。事後,王立軍當面向徐明表達了感謝。同年7月,王立軍接受徐明的請託,指令重慶辦案部門將已羈押的潘某、王某、張某予以釋放。

2008年9月、2009年11月,王立軍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局長期間,大連世源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於俊世先後兩次為其支付在重慶租住的別墅租金總計20萬元。2009年10月,王立軍接受於俊世請託,指令重慶辦案部門將已羈押的楊某某予以釋放。

審判

王立軍在薄熙來案出庭作證王立軍在薄熙來案出庭作證
2012年9月,因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犯罪,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2年9月17日、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立軍犯有數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應當數罪併罰。被告人王立軍揭發了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辦發揮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依法可以減輕處罰。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12年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王立軍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以叛逃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王立軍當庭表示不抗訴。

開除黨籍

2012年11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共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除上述問題外,經查,王立軍還存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他人貴重物品,利用職權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等嚴重違紀問題。

薄熙來案

2013年8月22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薄熙來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24日下午,法庭調查薄熙來濫用職權犯罪事實。王立軍出庭作證,公訴人、被告人、辯護律師對其進行1小時40分鐘交叉詢問。王立軍對被告人薄熙來涉嫌濫用職權犯罪的事實,一一作了證明。

學術活動

學術兼職

王立軍在刑事科學方面也有所造詣,為國際法醫顱面鑑定協會副主席,並任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所研究員,中國現場心理研究中心主任,東北財經大學MBA學院社會心理研究室主任、現場技術鑑定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國際法醫顱面鑑定協會副主席及2004年—2007年度學術課題項目負責人(第十一屆學術會議執行主席),中國刑事科學技術協會常務理事。

2010年12月,國際著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專程到重慶,聘王立軍為“美國李昌鈺法庭科學(法醫)研究所”特聘專家、教授。

2011年12月4日,王立軍被北京郵電大學聘為兼職教授,並為其舉行了聘任儀式。王立軍事件發生後,北京郵電大學官方網站刪除了方濱興校長在王立軍兼職教授聘任儀式暨學術報告會上的致辭。

研究中心

王立軍任錦州、重慶兩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期間,先後創辦了中國公安系統僅有的兩個“現場心理研究中心”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西南大學重慶市公安局現場心理學研究中心,並親任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 錦州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的合作方包括瑞士伯爾尼大學等7所國外大學,和中國內地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北京理工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中國醫科大學等等。

2006年9月17日,王立軍代表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在北京領取了其“車輛爆炸現場重建研究”和“藥物注射後器官受體移植研究”兩個研究項目的資助者——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頒發的“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 西南大學重慶市公安局現場心理學研究中心2011年10月29日,重慶市公安局與西南大學簽署合作協定,成立西南大學重慶市公安局現場心理學研究中心,王立軍出席簽字儀式並作專題學術報告,西南大學向王立軍頒發兼職教授和兼職博士生導師聘書。《西南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顯示,“王立軍教授”任民商法學之“警務理論與實踐”和套用心理學之“現場心理學”兩個方向的首席碩士生導師。

學術論文

王立軍王立軍

王立軍主要發表的學術論文有《中國人顱像重合法鑑定標準年齡差的研究》、《刑事案件現場勘查數碼記錄處理系統的研究》、《套用恥骨聯合X光片判別經產生育的研究》、《犯罪心理學在司法刑事偵查中的套用》、《多排螺鏇CT測量和標識顱面軟組織厚度的法醫學評價》、《現場物證與重建犯罪現場和犯罪心理分析》、《中國北方漢族青年恆前牙牙體硬組織解剖學特徵的初步研究》、《顱面復原技術在焚屍食人案件中的套用》等數十篇論文。

王立軍主編了《2004年國際顱面法醫鑑定協會論文集》;《痕跡檢驗與偵查破案》、《刑事錄像學教程》兩部專著被用於相關大學的教學。

王立軍在國內首次進行《注射藥物後器官受體移植試驗研究》、《車輛爆破現場重建研究》,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授予其“光華科技創新特別貢獻獎”。

王立軍曾主持亞太地區《無創傷解剖》重大課題研究,與東北財經大學合作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資源枯竭型城市社會穩定問題研究》等。

專利

在遼寧、重慶公安機關任職期間,王立軍單獨或與他人共同作為發明(或設計)人的中國專利申請有一百多項,包括“交巡警露天工作平台”、“一種鈍器傷致傷模擬裝置”等發明專利,“循環式傳菜火鍋宴會桌”、“磁鐵吸合式執勤雨衣”、“網咖遠程監控系統”等實用新型專利,“自動傳菜火鍋宴會桌”、“女警長靴”、“反恐突擊車(越野)”等外觀專利。

根據媒體披露,在任期間,王立軍在重慶期間獲得專利總共254個,其中有211個是2011年一年之內申請的。他申請的專利中,既出現了“原發性腦幹損傷撞擊機”等高精尖的科技產品,也有吃火鍋的特殊用具等內容。重慶公安系統廣泛流傳著王立軍喜歡向人講述大哲學家“蘇亞白”哲學思想的故事,然而人們至今不清楚,世界上到底哪來這樣一位哲學家。據推測,“蘇亞白”最可能是蘇格拉底亞里士多德柏拉圖的合稱。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