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
洮南,因治所位於洮兒河南岸而得名。清初,屬科爾沁右翼前旗扎薩克領地。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蒙地全面解禁,放荒招墾,盛京將軍設立扎薩克圖蒙荒行局。1904年7月4日(清光緒三十年五月二十一日),盛京將軍奏準,在雙流鎮設定洮南府,領靖安、開通等縣。隸屬盛京將軍管轄。1907年4月(清光緒三十三年三月),“裁將軍,設行省”,改隸奉天行省管轄。
民國時期
成立後,1913年2月,改為洮南縣,隸屬奉天省北路道。1914年6月,改隸洮昌道。1929年2月,廢止道制,改由遼寧省(奉天省改稱)直轄。東北淪陷後,初隸奉天省,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管轄。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劃歸嫩江省管轄。1946年1月,改隸吉江行政區;3月,劃歸嫩南行政區;4月,將慶平、永平等10個村劃出,設定洮北縣,駐瓦房村;洮南縣改隸遼吉行政區。1947年1月,劃歸遼北省管轄。1948年7月,劃歸嫩江省管轄。1949年5月,撤銷嫩江省,劃歸黑龍江省管轄。
中國成立
1954年9月15日,正式劃歸吉林省管轄,隸屬白城專區。1958年11月21日,國務院批准,將白城縣與洮南縣合併,改為洮安縣,縣人民委員會駐洮南鎮。1987年5月21日,國務院批准,撤銷洮安縣,設立洮南市(縣級)。仍隸白城地區。